团练联庄会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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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 清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爆发后,山东巡抚托浑布在蓬莱、黄县、荣成、宁海(今牟平)、掖县等地编练乡勇,以防英军入侵。1851年太平天国起义后,清朝政府令各官府、豪绅举办团练,镇压太平军。1860年,登州、莱州等地办起团练。兵部主事张弼为莱州团练总团长。1861年7月,栖霞县在城东关帝庙设立官办团局,后在县城附近设东隅、唐山、王格庄3个分团;臧格庄、唐家泊等集镇亦有分团,到1867年,栖霞县团局拥有大炮24门和其他城防军械。辛亥革命后,团练逐步为联庄会、民团等地方武装代替。
联庄会 1912年,境内开始举办联庄会。初大部分为地主的自卫武装。韩复榘统治山东期间,于1934年初以省府名义颁布《山东省各县联庄会暂行规程》,凡20岁以上40岁以下男子(残废除外)均有充当会员的义务。各县设联庄会总会,县长兼任总会长;区设分会,区长兼任分会长;每分会设教官1人,会丁多者20人。1934年后,联庄会大部分并入区公所。
乡校 1935年后,境内各县以自然村(乡)为单位成立乡农学校(简称乡校)。规定每个富户出一名子弟到乡校接受军事训练(俗称训富户兵),不愿受训者,花钱雇人代替。每期训练3~4个月,学员40~50人。1937年2月,海阳县成立东村、留格、夏村、郭城、发城、行村6处乡校。抗日战争爆发后,乡校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