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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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革命时期,干部调配本着后方支援前方,老区支援新区的原则,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拔,派往前线和新区工作,手续比较简单。1945年8月21日,胶东区党委组织部通知各专、县委组织部速选派东北籍、过去在东北住过、与东北抗日联军有联系和熟悉东北某地情况的干部到区党委集训,派往东北开展工作。1946年9月29日,胶东区党委、行署和军区联合通知,在全区抽调200名干部到胶东军区交通部工作。1948年3月,北海地委选调干部300名,同年12月,东海地委选调410名(地级2人、县级7人、分区级74人、干事级250人、员级77人)南下参加解放战争。1949年2月,东海地委选调干部613名(地级3人、县级47人、分区级378人、干事级140人、员级45人)南下参加解放战争。西海地委组建地级班子1套,计32人;县级班子4套,计109人;区级班子32套,计195人,南下参加解放战争。同年3月,东海地委抽调197名干部去青岛市工作。同年4~6月,西海地委抽调23名粮食部门干部去青岛市工作。同时,还抽调23名妇女干部南下参加解放战争。北海地委1949年共选调干部1088名,其中南下参加解放战争422名,去青岛市工作537名。同年7月,胶东区党委选调干部112名(县委班子5套,计35人;地委宣传部长2人;地委秘书主任2人;专署秘书长2人,公安局长1人;区委书记、区长及相当职务70人)南下参加解放战争。12月,胶东行署又抽调银行出纳员、点票员150名去青岛市工作。
建国以来,干部调配的基本原则是:计划调配,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合理调配,促进平衡;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学以致用,用其所长;工作为主,兼顾生活。但在各个时期,又有各自的重点。50~60年代初,为重点工程建设、新建单位和边远地区调配干部,适当调整学非所用、夫妻两地分居及精减机构的编余干部。并建立党政主要干部交流制度。这一时期干部调配,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计划统一调配,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干部调配制度遭破坏,干部调配处于一种极不正常的状态。1976年后,干部调配逐步走上正轨。1980年,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调配干部应保证重点,充实基层;加强生产、科研第一线;要切实贯彻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做到知人善任,用其所长,调配得当;必须按照国家编制和企业单位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的比例调配干部,调剂余缺;对于从小城市调往大城市或中等城市的,从边疆调往内地或沿海地区的,从基层调往上层机关的,要从严掌握;应注意照顾夫妻关系,夫妻在一地工作的,根据同去同留原则尽可能一起调动,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在可能的情况下积极帮助解决。进入80年代后,下放干部调配权,减少审批层次,简化调配手续,实行招聘、聘任制等,促进干部特别是技术干部的合理流动。支援外地干部 50年代,全区曾多次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去西藏、青海、贵州、东北和青岛等地工作,支援边疆建设。1980~1983年,接收去西藏工作的回调干部194名,其中县级25名,科级37名,一般干部132人。1985年接收去青海回调干部8名。
1979年6月,烟台地区选调援藏干部31名,其中党政干部16名,技术干部15名。这批干部进藏工作5年,于1984年撤回。区内干部调配 1954年,莱阳专署人事科调配干部1527名,大部分充实到工业、商业、财贸、学校单位工作。1955年,莱阳专署人事科调配干部3904名,重点安排到农、林、水、司法、检察等部门。1957年,莱阳专署人事科调配干部2115名,充实到新建单位和农、林、水部门。1958年,莱阳地委在全区抽调300名干部到工业部门参加工业生产。同年6月25日,莱阳地委又从文登、荣成、福山、牟平等县抽调22名干部,充实到新建3处大学和较大工厂工作。1960年,烟台专署人事科共调配干部4172名,大部分充实到生产第一线。1963年,经人事部门调配干部4339名,充实到农业战线1106名,财贸战线660名,文教卫生系统501名,其他部门2072名。同年,烟台地委组织部在全区抽调原长岛县干部35名,重回长岛县工作。
1979年4月,烟台行署人事局从烟台市、莱阳县及地直单位选调33名干部到烟台合成革厂工作。1980年,全区共选调1136名干部充实到公、检、法部门,其中公安部门390名,检察部门487名,法院部门259名。同年,全区人事部门调配干部6171名,重点充实到农业、电子工业、轻纺工业部门和新建单位。1981年,烟台地区人事局为农林部门调配干部510名,为轻纺工业部门调配干部467名,为科研单位调配干部31名,为集体企事业单位调配干部658名。1984年,烟台市人事局为新建单位和上新产品新项目单位调配技术干部151名,为税务部门调配干部80名,为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调配干部13名。1985年,烟台市人事局为新建单位和涉外单位配备干部时,采取选调、单位商调和招聘相结合的办法,很快按计划配齐了干部。全年市人事局共调配干部2216名。夫妻两地分居干部调配 1956年,在干部调配中,为91名干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1963年解决426名。1978~1979年解决3970名,其中属于照顾爱人关系的3197名,到生产队落户的379名,家属农转非的394户,家属转到农、林场仍为农业户口的55名。1980年,全区人事部门为1856名干部解决长期两地分居问题。1981年,为区内258名干部、区外206名干部解决两地分居问题。1983年,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动干部801名。1985年,为1000参干部和知识分子解决两地分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