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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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清末、民国地方政府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40年代,解放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当时胶东区总工会代管。
1950~1952年,文登、莱阳专署和烟台市均先后建立起"工厂安全卫生委员会"抓安全生产工作。此后,各级劳动部门均设专职人员,主管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
1971年12月,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分别设在交通局、劳动局和公安机关。1974年底,撤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烟台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事机构初设在地革委生产部办公室,后设在劳动局。
1983年11月,成立烟台市安全委员会,其办事机构仍设在劳动局。1985年1月撤销,同时在市劳动局内设劳动保护监察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和矿山安全监察室,主管全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法规 1950年,烟台市制定《工厂卫生暂行条例》,开始在企业中试行。1951年5月,文登专署制定《文登区夏季厂矿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发至各企业贯彻执行。1956年,国务院颁发《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简称"三大规 程")。当时文登、莱阳专署、烟台市对"三大规程"都制定了贯彻执行计划、措施和实施细则。1963年,烟台专署劳动局制订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五方面的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
1966年后,安全管理机构被撤销,安全生产制度遭破坏,安全生产无人过问。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也未能认真实施。1979年后,对国家和省制定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试行条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分别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安全生产得以加强。
1984年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企业,一律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和国家有关防尘防毒规定,没有安全、防尘、防毒设施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施工,不予验收,不得投产。
1985年1月起,安全生产实行国家安全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制。同年10月,烟台市制定《烟台市工厂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试行)》、《烟台市工厂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试行办法》和《烟台市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考核(试行)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 1956年,烟台市对锅炉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鉴定,发现并整改了121项不安全因素。1959年,烟台专署劳动局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出不安全因素17852项,其中重大隐患559项,随后整改15932项。1977年,在各县(市)安全生产检查后,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又组织重点抽查,共查出不安全因素729项,其中重大隐患50项,并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同年11月,劳动局还组织一次冬季锅炉安全大检查。
1978年4月,山东省安全生产检查团来烟检查,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有的领导认为生产是硬指标,安全是软指标;管安全生产人员不足,不适应工作需要;对事故处理不严,个别领导对事故责任者迁就姑息。事后,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
1980年"安全月"活动中,地区经委、建委、农办抽调70多人,组成18人检查组,检查122个企业,查出不安全因素825项,并令其立即整改。全市黄金系统自查后,地区经委又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523项,当月整改445项。其中招远蚕庄金矿黄埠岭矿区10号脉,因在老空区回采底板,造成空区暴露面积过大,地压活动日趋严重,随时都有塌陷可能,检查组发现后,立即令其停产将人撤出。次日,该区即发生1500平方米大面积塌陷,避免一场重大伤亡事故。1981年10月,地区劳动局抽调13名锅炉技术人员,分成3个组,对全区锅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共查锅炉193台,发现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上存在的问题469项,分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983~1984年,烟台市劳动局组成临时班子,对全市232个液化汽贮配站(点)和供应点、65个贮汽罐、27部汽车槽车、65901个钢瓶进行检查,发现有的滥建贮配点(建在居民区),许多压力容器质量不合要求,管理制度不严格,安全设备不齐全,消防设备不足等问题,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整改。1985年5月,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基础上,市劳动局同经委又组织抽查,市煤炭公司所属的3个矿,查出不安全因素122项,令其尽快整改。同年10月,烟台市制定的《烟台市工厂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试行办法》规定,境内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以上企业以及外资、中外合资企业,都要接受当地劳动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重大事故 1959年1月12日2时30分,烟台市第一炼铁厂职工宿舍因生煤炉取暖,引起重大火灾,烧死48人,烧伤6人。
1982年10月2日,黄县洼里煤矿4采区皮带机上山处,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造成局部瓦斯爆炸,死亡13人,重伤5人。
1984年3月2日,招远县罗山罗峰金矿透水淹井,8名井下工人全被淹死。同年6月21日,乳山尾矿坝涵旧洞内因炮烟中毒,死亡工人4名。
1985年5月16日,栖霞花炮厂一工人用铁板拍打鞭炮上泥土,触及地面药尘引起爆炸,死亡17人。同年8月19日,蓬莱县村里集镇氟矿矿井透水,淹死.工人6名。同年12月7日,海阳县郭城镇河南村鞭炮厂发生爆炸事故,炸毁房屋18间,炸死12人,炸伤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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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起数 │ 死亡人数 │ 重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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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 │ 119 │ 26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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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 │ 156 │ 53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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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 │ 284 │ 49 │ 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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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239 │ 40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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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 │ 159 │ 38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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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171 │ 50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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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148 │ 43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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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165 │ 51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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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53 │ 9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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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29 │ 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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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108 │ 59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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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631 │ 438 │ 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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