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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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无专门劳动管理机构。1949年12月,烟台市政府设劳动局。1950年,文登、莱阳专署先后设劳动科。1952年7月,莱阳专署劳动科并入工商科。同年8月,烟台市政府劳动局改称劳动科。1953年1月,莱阳专署复设劳动科。1954年6月,劳动科与工商科合署办公。1955年11月,烟台市政府劳动科改称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劳动科。1956年3月,文登专署劳动科并入莱阳专署劳动科,1958年8月改称莱阳专署劳动局,1958年11月改称烟台专署劳动局。1962年6月撤销,同时于烟台专署计划委员会设劳动科。1964年5月复设劳动局。1967年3月。劳动工作归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分管。1971年2月,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劳动局,1972年12月改称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劳动局。1978年7月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劳动局,1980年1月改称烟台地区劳动局。1983年11月撤销,同时成立烟台市劳动局。
1985年底,烟台市劳动局内设计划调配科、工资科、技工培训科、劳动保护监察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矿山安全监察室和办公室,实有工作人员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