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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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1985年底,全市共有归国华侨1274户2266人。其中建国前回国的240户294人,50年代回国的726户1290人,60年代回国的126户185人,70年代回国的39户46人,80年代回国的143户451人。来自朝鲜、苏联、印度尼西亚、蒙古、日本、英国等侨居国。归侨中有少数人系不堪忍受侨居国当局的歧视与迫害,绝大多数系爱国思乡。荣成县有归侨240户723人,牟平县318户391人,文登县231户282人,芝罘区91户207人,蓬莱县73户153人,乳山县102户148人,掖县84户125人,黄县45户74人,栖霞县25户53人,莱阳县14户21人,海阳县12户13人,福山区11户11人,长岛县10户11人,招远县8户30人,威海市10户24人。
安置 建国以来归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当时政策规定统一安置。建国后至1985年底,全市共安置归侨1274户2266人。其中安置在农村的1004户1611人,占归侨总人数的71.1%;安置在城镇的270户655人,占28.9%。
对生活有困难的归侨,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和补助。1952年6月,莱阳专署规定,刚接收安置的归侨每人补助小米15~25公斤;安置在农村缺少农具、牲畜、肥料、种子的,除动员其亲友帮助外,发动群众互助互济或由银行贷款购买。生活中仍有困难的,国家给予救济。1953年,文登专署拨归侨救济专款1.5万元,1954年拨1.2万元。1964年,烟台专署拨发专款5000元,1972年拨发7114.94元,1974年拨发4200元,1978年拨发7000元。1979~1985年共拨发66.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