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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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团体 清同治七年至民国二十二年(1868~1933),境内办有养济院、启喑学馆、育幼所、安老所、安良所、残老院、孤贫院、恤养院等各种慈善团体16个。这些慈善团体主要收容难童、弃婴、聋哑儿童、鳏、寡、孤、独、弃妇、妓女等,有时也赈济贫民和灾民。1938年日军侵占烟台后,因无资金来源停办6个。1942年和1945年基督教在烟台又新办2个,至此全区共有慈善团体12个,其中官办1个,民办5个,外国人办6个。1951年人民政府开始对慈善团体进行整顿改造,10月文登专署接管牟平恤养院,更名为牟平生产教养院。1952年烟台市政府将烟台基督教瞽目孤女学道院、烟台公济医院所属的孤儿院及残废院、广仁会(广仁堂)及其所属的广惠医院和残老所、世界红蜗字会烟台分会、慈光社等并入烟台恤养院。10月,文登专署接收威海宽仁院(威海孤儿院),将3名孤女及物资移交牟平生产教养院。1953年2月,掖县政府经莱阳专署批准,接收掖县基督教浸信会孤儿院。1955年并入青岛市生产教养院。1954年4月烟台贫民工厂合并于烟台恤养院,烟台市聋哑学校划归教育系统。9月,烟台恤养院更名为烟台市生产教养院。旧慈善团体除并入烟台、牟平两处生产教养院外,余者均撤销。1956年,牟平生产教养院合并于烟台市生产教养院。
登州启喑学馆 清光绪十三年(1887),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在登州创办,为中国第一所聋哑学校,有学生4人。学生衣食由学馆供给。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长老会停止拨款,学馆停办。1898年5月学馆迁到烟台,在通伸一所客栈租房两间继续办学,时收学生7人。1900年在芝罘东山海滨购地17.5亩,建起1栋2层楼房和数间平房,扩大办学规模,时在校生11人。1907年开始招收聋哑女生,改启暗学馆为烟台启暗学校(参见教育编"特殊教育"章)。
广仁堂 清光绪十八年(1892),由登莱青兵备道尹盛宣怀呈请清政府批准在烟台创办。有房屋1800间,义地1200余亩。其经费由房租收入开支。后在莱州府设第二广仁堂,在青州府日照设第三广仁堂,故烟台广仁堂又称为胶东第一广仁堂。不久,二、三两堂因经费困难停办,胶东第一广仁堂遂又称广仁堂。广仁堂下设若干慈善场所,其中有慈幼所,主要收容孤儿及被骗拐卖落娼户的幼女。施医所,收容无力延医买药的贫民为之治病。庇寒所,设于德源街,收容路经烟台、生活无着落的贫民及游民乞丐,每年"冬至"开始收容,来年农历2月1日放出。入所时,每人发棉衣1套,后每天供给两顿玉米面片片和咸菜。养病所,设于庇寒所里院,为无依靠的孤老患病者治病。备棺会,为贫民死亡而无力购买棺材者,码头病故劳工及殓葬犯人尸体而设。掩骨会,有义地7处,供贫民掩埋尸骨。1909年增设济良所,收容受鸨母虐待的妓女和被骗入娼门的妇女。1916年增设残废院,收容孤老残废人。民初,广仁堂由官办改为官商合办,董事长由官方委派,多为商会会长担任。经费由董事会会员募捐。烟台第一次解放后,烟台市人民政府将其中能自食其力的人以资助形式遣返原籍,或适当安排工作,其余老弱残疾者73人,转于烟台恤养院收养,广仁堂撤销。1947年国民党军来烟后,将原广仁堂、广惠医院、烟台大会3个组织联合成立"广仁会",孙侯甫任理事长。烟台第二次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到1951年,有老弱病残者70人,职工和医务人员15名,1952年合并于烟台恤养院。
烟台恤养院 1929年由世界红+字会烟台分会创办,原为孤儿院,1932年命名烟台恤养院。院址在芝罘南山路南端(今烟台市无线电一厂)。院长王树慈,副院长王盛开、褚文郁。收容、救济对象由4部分人组成:孤儿部分,收养7~12岁、家庭贫苦、无父或无母的男孤儿,1934年增收女孤儿,入院后食宿衣着由院方供给,给予文化教育和工艺技术训练,供养到18岁出院。婴儿部分,收养弃婴、遗婴,7岁后转入孤儿部分。嫠妇部分,对40岁以下的丧夫、家庭生活无着的妇女发小折一只,每月凭折领取救济费,救济费分为2、3、4元3等。产妇部分,对临产和已产的贫苦妇女发给恤金,10天为一期,每期发款3元,困难大者发6元,并给药品,冬季发棉衣。1932年增设残老部分,收养孤寡老人,对生活无依靠又有亲属牵连不能入院的,每月凭折领取救济金1~3元不等。经费由红蛎字会拨款和董事会会员募捐。"七·七"事变前夕,在院收养人员共560人,其中孤儿280人,婴儿90人,残老70人,老赢30人,嫠妇90人;按月领恤金的残老90人,产妇150人。日军侵烟后,经费无来源,遂利用18岁毕业孤儿进行生产自救,初时从事织带、织袜、做鞋等生产,至1943年办起各类工厂11处,在宫家岛购地400亩,此时与红+字会脱离关系,由褚文郁负责。1944年毛织、木工、皮鞋等工厂缺料停产,工人、学生调农场种地。烟台第一次解放后,除政府拨粮、款外,组织工人、学生做军装、军鞋、印刷书籍。1947年国民党军占领烟台后,勉强支撑1年。烟台第二次解放后,人民政府拨粮、款,并调入干部加强恤养院领导,生产逐渐恢复。1952年市政府将城区所有旧慈善团体并入该院,在院供养人员1300多人。1954年该院所属各工厂已发展成较大企业,7月始,将铁工厂、印刷厂、营造厂、制粉厂、农场、福利工厂(贫民工厂)等10、个厂析出,按行业分类归口。留下鞋厂、服装厂作为毕业生就业基地。10月1日恤养院更名为烟台市生产教养院,有孤儿学生143人,残老者100人。社会福利院新中国成立后,境内的社会福利院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建国前的社会慈善团体整顿改造而成,另一种是由人民政府新组建而成。
1957年烟台市生产教养院改称为烟台残老儿童教养院,主要收养城市居民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依靠的病残呆傻人员、无人抚养的儿童及弃婴、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1959年改称烟台市社会福利院,院内增设由19名盲人组成的生产组。1960年在院被供养人员为181人。1983年烟台实行地改市后改为芝罘区社会福利院。
1961年11月15日烟台专区在文登县文城镇建立烟台专区儿童福利院,有耕地30亩,职工9人,收养社会流浪儿童72人。1962年10月改称烟台地区文登社会福利院,1980年7月更名为烟台地区社会福利院,1984年1月又更名为烟台市社会福利院。
1979年10月威海市在长峰村东北近海处新建威海市社会福利院,建筑面积2120平方米。主要收养孤老烈属、残废军人,复员军人和部分农村五保老人。
上述3处社会福利院,1985年共有职工113人,收养290人,其中残老119人,呆傻64人,儿童12人,婴儿11人,精神病患者84人,另有自费代养的53人。各院都建有院民参加的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周制定食谱。服务工作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定时为收养人员换洗衣物,清理卫生,健康检查。生活不能自理的收养人员,实行专人护理。逢老人生日,为其祝寿。各院建有康复活动室、游艺室,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收养人员的精神生活。国家每年平均向福利院拨经费50万元左右。建在福山境内的SOS儿童村1984年11月14日国家民政都城福司与国际SOS儿童村总部在北京达成协议,在烟台新建1所SOS儿童村,村址在福山区。1985年4月25日动工兴建,占地66.73亩,建筑面积3439平方米,其中家庭住宅17户,每户128平方米。儿童村主要收养身体健全的孤儿,让他们与新的"妈妈"组成新型家庭,使其重新获得母爱和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