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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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活动 革命战争年代,每逢"八·一"、新年、春节,胶东区各抗日根据地的中共党政领导机关和各界群众,普遍召开拥军大会,举行军民联欢会,进行拥军优属教育,制订拥军优属公约,慰劳当地驻军。1944年1月,根据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的决定,"每年阴历正月为拥军月,正月十五日为拥军节,集中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胶东各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政府把每年2月定为拥军月,大张旗鼓地进行拥军优属活动。在1945年的拥军月中,文登、昆嵛两县群众慰劳部队及抗属猪肉4000公斤,粮食10.5万公斤,鸡1.3万只,还有日用和文化学习用品。1949年1月,胶东行署组织赴淮海战役前线慰问团,携带慰问信、慰劳品慰问淮海前线部队。
建国后,节日拥军优属活动形成制度化,活动形式多样化。每当"八·一"、新年、春节,各级政府均发出通知,专门部署拥军活动。活动形式有召开英模报告会、典型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文艺演出、走访慰问等。1949年春节,胶东北海专署与地委、军分区各直属单位代表携带地委、专署、军分区机关节约款40万元(北海币)到医院慰问伤病员和荣誉军人。全区人民群众给烈军工属送光荣牌、慰问信、光荣灯;给贫困烈军属送去政府发放的小麦以及群众捐赠的面粉、菜、猪肉等。莱阳、文登专署以及烟台、威海市在节日期间注重解决烈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优抚措施,宣传群众自觉开展拥军优属活动。1960年春节期间,烟台行署成立拥军优属慰问团烟台第三分团,带领文艺团体、英模报告团,并携带慰问品赴长山等10个岛屿,蓬莱、掖县等海防、边防和空防部队慰问。凡有驻军的县、市、社、队,每逢春节、"八·一"节,都组织慰问团、组,或到营房,或到军队医院、复退军人疗养院慰问。1963年春节,牟平、招远、掖县、栖霞、文登等县,共给驻军赠送小麦75821.5公斤,猪肉21965.5公斤,粉丝3907公斤,蔬菜79930公斤,烧草2800697公斤,花生、豆腐、水果、酒等483公斤,现金22554元,给海岛部队送留声机8架,草帘子900个,给战士洗衣服820件。1967~1985年,每到春节,烟台地区(烟台市)都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组织成立慰问团烟台分团,带领文艺团体,并携带慰问品到驻军驻地慰问,同时征求驻军对地方工作的意见,检查落实优抚政策。1982年"八·一"、春节期间,县市负责人走访驻军184个单位,走访优抚对象1130户;社队负责人走访驻军514个单位,优抚对象64565户,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2364件。1984年12月中旬,烟台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带领建委、物资、商业、粮食、供销、水产、劳动人事、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负责人,走访驻军师以上单位,征求对地方供应、安置工作的意见。春节期间,全市共组织3347人,分成664个工作组,对5810个村的44962户优
抚对象进行检查,99.5%的村优抚政策落实较好。
日常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胶东军政委员会倡导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
1941年春,文登县金岭村张富贵与隋夕荣、倪永恒3户贫农组成拥军优属小组,为军属分忧解难,张富贵被评为村、区拥军模范,1942年又被评为县拥军模范。全区各抗日根据地陆续成立拥军优属小组,工、青、妇、民兵等群众组织及学校亦建有拥军优属小组。1943年根据地群众普遍制订拥军优属公约。拥军优属小组为烈军属、重残荣军担水扫院,送粮送柴,请医取药,推磨压碾,拆洗缝补,修理房屋等,帮助无劳力优抚对象耕地种田。1945年5月10日,胶东区公署作出规定:"干部群众要按制订的拥军公约进行工作,一要普遍帮助抗属荣誉军人建立家务;二要让他们享受生产贷款优先权;三要对原根据地来解放区的抗属,帮助解决困难回原籍;四要为烈士建立公墓、树立纪念碑、举行追悼会;五要按群众习俗,建立清明节祭扫烈士墓制度。"
1946年全区有拥军优属小组42570个,人员约25.7万人。1949年春,全区妇女拥军小组为部队做鞋160万双,缝军袜54.3万双,做棉衣10万套,棉被6500床,缝衬衣5890件,写慰问信4.5万封。
建国后,日常拥军优属活动更加活跃,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不断发扬光大。到1985年,全市乡村拥军优属小组发展到7万多个,城镇基层商店、粮店、煤店、菜店和其他服务行业建立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点发展到1100多个。烟台市所城街道干部任继华1950~1959年组织街道妇女经常为驻军战士拆洗被褥,缝补衣服,部队虽几次换防,她拥军从不间断,6年收到换防战士430余封感谢信,被誉为"人民战士的好母亲",市政府授予她"拥军模范"称号,多次出席省、地、市先进代表会议,1958年出席全国烈军属代表会议,曾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烟台市北大街中心粮店组织职工热情为驻军和烈军属送粮上门,所属广东街粮店1972~1982年为烈军属送粮11.5万多公斤,被评为地、市拥军优属先进集体。荣成县拥军优属工作做到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优抚对象在四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1984年8月1日在全国首届"双拥"大会上,被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民政部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县"称号。
对越防御作战期间,全市掀起广泛的拥军优属活动。1985年全市人民向前线寄慰问信113109封,赠送锦旗452面,慰问心音录音带412盘,土特产品37949公斤,香烟6582条,各种衣服9870件,床单48021条,毛毯294条,鞋垫等其他物品119683双、件,现金9万余元,总计折款45万余元。市委、市政府为做好前线指战员家属工作,专门下达指示,并将前线烟台籍指战员的来信印发到各单位,以此激励人民群众的拥军优属热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走访2555名参战指战员的家属,为352
个困难户发放补助款6万多元,为157户解决住房,为34户解决液化气,为29名家属调整工作。全市人民群众为烈军属做好事206万多件,其中为参战家属做好事近3万件。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从治理环境的"脏、乱、差"开始,逐步发展到精神、政治生活领域。军民共建方式,从就地挂钩共建发展到对口共建。1982年全区军民共建点发展到1137个。1985年全市军民共建点发展到1210个,15个县市区驻地和129个乡镇驻地开展军民共建文明城镇活动。军民合办共育学校56所,培养军地两用人才3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