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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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全区运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幻灯、宣传车、讲座等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同年,全区有6965所中小学讲法制课68608次,听课学生达48.7万多人次。1982年,全区在13个工厂、15个村庄、12所中学进行法制教育试点。此年有1327所中学正式开设法制课。全区群众揭发经济犯罪案件1532起,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130人。1983年8月起,全区在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举办法制宣传月、周、日活动。市司法局编发"严打"宣传提纲,蓬莱县司法局编印"严打"斗争19个问题解答,海阳、乳山等县司法局编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图财害命,罪责难逃》等典型案例材料,广为散发。全市设法制宣传站86个,各级司法干部深入基层宣讲"严打"斗争的意义和政策。是年,群众向政法部门检举揭发犯罪线索15700多条,扭送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420人,犯罪分子投案自首1833人。1984年,烟台市制定出《1984~1989年全市普法教育规划》。是年,全市有233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85年,全市订购《常用法律选编》105万册,《法律常识读本》20多万册,编、制普法材料7万多份。15个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均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司法机关先后共培训普法骨干15700多人,并在牟平、长岛、荣成、芝罘4县区进行试点。在普法教育试点单位中,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月一次法律知识讲座;长岛、荣成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学、带头讲;牟平县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采取集中培训;烟台胶木电器厂、毓璜顶办事处等单位,把普法教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收到良好效果。到年底,全市共举办广播讲座95066次,放映幻灯13922场,出黑板报25万多期,出动宣传车2546辆次,办宣传栏33813期,编演文艺节目75个,展出图片243套,"严打"展览10218场次。是年,全市有7517处小学(从小学三年级起)、1144所中学开设法制课,小学每学期10~15课时,初中20~25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