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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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前参战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各级妇女组织动员妇女支前参战,做出重大贡献。1939年,广大妇女开展募捐、慰劳、救护、除奸、掩护伤病员、优待抗属、动员参军参战等抗日救亡运动。1943~1945年,全胶东有23万妇女参加纺织运动,共纺线9360万公斤,织布4680万匹。在8年抗战中,胶东区有100多万妇女参加抗日斗争,其中300人为革命牺牲,涌现出2名战斗英雄,32名战斗模范,1882名模范人员。动员亲属参军1377人,为抗日募捐金银累计9万两。解放战争中,广大妇女开展"反美反蒋保田"、发展生产、拥军支前运动。在淮海战役时,广大妇女为部队缝衣、做鞋、碾米磨面、抬担架、救护伤员等。1949年,全区妇女1个月完成"过江鞋"70万双。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抗日战争时期,妇联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向妇女们宣传革命道理,鼓励他们同封建思想、封建势力作斗争。同时帮助妇女争取人权,争取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反对打骂虐待妇女,动员妇女参加识字班及各种社会活动。1 941年,东海区30岁以下、15岁以上的妇女大部分参加妇女识字班,当年仅荣成县设妇女识字班437处,参加学习的妇女达17906人。
50年代初,在贯彻《婚姻法》中,各级妇联大力提倡婚姻自主,反对包办、强迫、买卖、欺骗婚姻,支持寡妇带产改嫁。1950年5月至1951年8月,烟台市有785对男女双方自愿登记结婚。1952年,文登专区自愿登记结婚的26720对,寡妇改嫁的1887人,双方自愿离婚的5636对,为62名童养媳解除婚约。此后,维权工作的内容逐步扩大到婚姻、家庭、工作和学习。1984年2月,妇联正式成立妇女儿童权益部。同年4月成立妇联法律顾问处。各县市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机构,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击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1984年以来,市县两级法律顾问处为妇女儿童代拟起诉书108份,代理纠纷案件21起,进行刑事辩护等诉讼活动8起。至1985年,全市已有198个乡镇妇联建立法律咨询站,6556个村妇代会成立法律咨询小组,形成一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四级信访网。当年各级妇联共接待投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160起,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均圆满解决。同时,市妇联还举办妇联法律顾问处专职干部学习班,系统学习法律方面的有关知识,并在全市妇女干部中开展"法律知识百题赛"活动。1985年,全市县级以上法律顾问处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51期,参加培训5389人,举办法律知识广播讲座35场(次),收听人员达145万多人次;乡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393期,参加培训19.8万人,举办广播讲座728次,收听人员达285万人次。开办托幼事业 1940年胶东区办有战时托儿所,将孩子分散在群众家里,请不脱产的保姆喂养。在日军疯狂"扫荡"的年月,没有丢失和死亡1个孩子,涌现出许多育儿模范。1949年3月19日成立胶东保育委员会,同年区党委机关开始试办育儿所,并开办各海区及直属机关育儿所干部保姆训练班。时,胶东区有8处托儿所,入托孩子354个,有204个育儿所,共有职员92名,保育员216名。
建国后,各级妇联组织重视托幼工作,托幼事业迅速发展。1952年,全区办托儿所29处,托儿组2802个,入托孩子10790人。此后,由办农忙托儿所,逐渐发展到机关企事业、街道办幼儿园、托儿所,由一般看护孩子,到传授简单的文化知识。幼儿教师、保育员也由最初的一般妇女到选用有一定文化的中青年妇女和高、初中毕业女青年。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大部分园所自行解散。70年代初开始逐渐恢复。1977年,烟台地区建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各县、社也相继成立托幼领导小组,并注重培训师资。1977、1979、1982年分别在掖县、黄县、烟台召开托幼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984年6月,召开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奖励177个先进集体,279名先进个人。1985年6月,全国妇联在烟台市召开托幼工作现场会,参观烟台市所属的5县1市及部队的27个园所。会议发出向发展农村托幼事业的掖县县委、掖县过西乡徐家村老支书徐斌、黄县芦头镇妇联主任赵学经学习的号召。1985年,全市有各类园所9261处,其中城镇827处,入园(所)率为81.3%;农村为8434处,入园率为61.6%。保教队伍发展到1 7812人,其中幼师毕业262人,受过正规培训的2084人。竞赛评优 主要根据党的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形式内容多种多样。50年代,妇联先后组织妇女订立"增产爱国"公约,开展生产竞赛活动。在职工家属和手工业、工商业者家属中开展创"五好"(家庭邻里团结互助好、家庭生活安排好、鼓励亲人生产工作学习好、自己学习好、教养孩子好)活动。还开展"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竞赛活动。1960年3月8日,全国妇联表彰万名先进个人和集体,全区有46人被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2个单位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70年代,地区妇联在蓬莱县刘家沟镇进行"五好"(热爱集体,参加劳动好;劳动致富,遵纪守法好;家庭团结,勤俭持家好;尊老爱幼,教育后代好;讲究卫生,计划生育好)家庭试点,在全区开展创"五好家庭"竞赛。1982年又在创"五好"家庭中增加争创"双文明户"的内容。各级妇联还开展评选"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并同"四自"(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活动结合进行。是年,全区评出"五好家庭"562987户,标兵户20380个,团结大院1450个,文明大队643个。1983年,烟台地委召开全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五好家庭"表彰大会,树立10个"三八"红旗集体和21名"三八"红旗手标兵,表彰584名"三八"红旗手,99个"三八"红旗集体,295户"五好家庭"。
参政 40年代初,蓬莱、黄县首先提出"妇女参政"的口号,妇女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政权。此后,大批妇女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到1949年,胶东党政妇女干部有5141人。仅北海区就有879人,占干部总数的16%。
建国后,各级党组织和妇联重视妇女参政。1952年莱阳专区妇联输送43名妇女干部参加政权建设,其中专区法院院长1名,县法院院长4名,审判员19名,县长1名,区长18名。翌年4月,文登专区妇联在县妇联主任会议上,介绍河南乡妇女参政的经验,要求各县发动妇女参政。至1955年,文登专区6976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女社长1201名,社务委员6956名。此后各地把选拔培养妇女干部作为贯彻党的妇女政策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至1964年全区有女干部13830名。
1978年后,越来越多的妇女在各条战线、各种岗位上发挥作用,并涌现出一批思想解放、勇于改革的女企业家、女实干家。文登县丝绸厂党总支书记兼厂长王德芝,勇于进行企业改革,使一个面临倒闭的企业变为省内丝绸生产的主要厂家之一,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香港等14个国家和地区,1985年实现利润120万元,比1984年增长71%。海阳县工艺品厂厂长、高级经济师姜淑卿,把单一的玉米皮编织业发展到提篮、坐垫、地毯、箱包4大系列产品,产品多次获国家奖,2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一个不足百人的企业年产值5000余万元,创汇700多万美元。她本人被评为全国女企业家标兵,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至1985年底,全市有女干部30988名,其中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45名,担任科级职务的635名,专业技术干部1057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