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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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1月,政协烟台市第六届委员会成立后,至1985年底,市政协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宣传联络科、文史资料研究科,还成立学习、提案、文史资料研究3个委员会(非实体)和农林水、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科技、医药卫生、工商、法制、妇女、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宣传、体育等13个工作组。1986~1987年底,市政协下设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祖国统一委员会、经济联络委员会4个实体委员会,政协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工科、行政科,还有学习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非实体)。1988年3月,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七届委员会组织机构,设学习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经济联络委员会5个实体委员会及祖国统一组、经济建设组、农业组、科技组、工商组、文化组、医药卫生组、教育组、体育组、外事侨务组、法制组、妇女组、青年组、民族宗教组等14个工作组。1989年4月1日七届五次常委会决定,将14个工作组和原有的5个委员会改建为提案工作、文史资料、经济科技、学习、"三胞"联谊、社会政法6个委员会。
办公室。为市政协开展各项工作的综合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主席、常务委员会会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负责督促、检查、催办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秘书长会议决议的事项;负责起草文件,上承下达,搞好秘书、政工和行政工作;协助秘书长搞好市政协活动联络工作和机关本身的事务工作等。
学习委员会。是政协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实体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政协委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交流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制定市政协委员会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参观学习、讲座、专题报告、调查研究等活动;负责解决委员在学习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指导县市区政协学习委员会的工作。
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实体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研究处理委员提案。在各次全委会召开之前,研究提出提案工作方案,审定委员提案,提出交办意见,检查和督促有关方面办理提案,调查研究委员提案中的重大问题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向常委会报告提案的办理情况,经常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交流提案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和处理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
文史资料委员会。是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实体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推动各个历史时期历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撰写和出版工作;联系文史委员,发展作者队伍,实施业务指导;编辑出版专题资料。
"三胞"联谊委员会。是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实体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群众性、民间性的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友好活动;配合党和政府落实"三胞"有关政策,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资"企业的统战工作,协调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胞"联络接待工作。
经济科技联络委员会。是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实体机构。主要职责是发挥政协的智力优势,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活动,推动"外引内联"活动的开展,为改革、开放振兴烟台经济服务。
社会政法委员会。是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实体机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妇女、青年、儿童、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专题调查等;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讨论的法规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