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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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1月成立省辖烟台市人民政府,是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由市长1人、副市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政府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副秘书长协助。每届政府任期5年。市政府实行市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对全市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市政建设和其他社会事业进行领导和管理。机构设置根据省编委下达的编制总额,大体按对口原则,加强综合部门、经济协调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撤销一些重叠的行政机构和临时机构,合并业务相近的机构,到1992年底市政府共设工作机构72个,其中序列部门46个。另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4个,市直经济组织7个。其结构是:经济管理系统由计委、经委等部门组成,担负着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的职能,沟通城乡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服务;农村经济管理系统由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组成,具体指导农业发展方向,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经济监督系统由审计、工商、统计、经济司法等部门组成,对经济组织和经济活动进行审查、监督;经济调节系统由银行、税收、物价、劳动等部门组成,主要运用经济杠杆和价值规律,保证经济组织和经济活动符合市政府决策要求,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研究咨询系统主要是经济研究中心,运用调查、预测、研究、统计等各种手段为市政府进行决策及市政府的执行部门和经济组织服务;民政事务系统由民政、机关事务处等部门组成,在市政府的指令下具体开展民政事务工作;城市管理系统由建委、市政、房管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社会治安系统由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负责全市的治安管理等。还设有文、教、卫、计生委、科委、外经等职能机构,具体管理各口的业务工作。
烟台市政府机构设置(1992年)
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
民族宗教事务处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
驻北京办事处
驻上海办事处
驻深圳办事处
驻广州办事处
计划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震办公室
城乡建设委员会
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建筑业管理处
市政工用事业管理处
农业委员会(与政村工作委员会合署)
多种经营办公室
计划生育委员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
公安局
国家安全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人事局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科技干部管理处
劳动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统计局
物价局
物资局
标准计量局
机械工业局
第一轻工业局
第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
农业局
畜牧局
林业局
水利局
水产局
乡镇企业局
土地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环境保护局
财政局(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合署)
税务局
审计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业局
对外经济贸易局
文化局
教育委员会
职工教育办公室
卫生局
广播电视局
档案局
外事办公室
侨务办公室(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合署)
财政贸易办公室
口岸办公室
旅游局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
电力开发办公室
接待处
新闻出版局
矿产资源管理局
规划局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市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市农业机械管理公司
市供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市直经济组织
市供销合作社
市煤炭工业公司
市电子工业公司
市化学工业公司
市黄金工业公司
市纺织工业公司
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