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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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烟台市人民政府成立,为县级市,隶属胶东区行政公署。1950年5月烟台市升为地级市。烟台市政府隶属山东省政府。1955年改称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其职权及管辖范围不变。1958年5月,又由地级市改为县级市,隶属莱阳专署。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组建烟台市人民政府,实行市管县体制。组建后的烟台市政府辖2区、12县,代管1个县级市。同年11月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及下属工作部门正式挂牌办公。
1986年12月撤销黄县,成立龙口市,为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1987年4月撤销莱阳县,成立莱阳市,为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同年8月20日,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威海市升格为省辖地级市,将文登县、荣成县、乳山县、威海市域划归新组建的威海市管辖,同年10月1日析出。是年,烟台市政府辖芝罘区、福山区、掖县、招远县、蓬莱县、牟平县、海阳县、栖霞县、长岛县政府及代管龙口市、莱阳市政府。
1988年2月撤销掖县,成立莱州市,为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1992年1月、3月分别撤销蓬莱县、招远县,成立蓬莱市、招远市,均为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是年底,烟台市人民政府辖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县、海阳县、栖霞县、长岛县政府和代管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