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 资料库:烟台市情资料库 章节:烟台市志(上)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1/article/1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6/section/1/article/1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2年7月7日,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在栖霞成立。主任王文,副主任林一山、曹漫之,秘书长曹漫之兼:公署设秘书处、民政处、财政处、教育处、公安局、山东省高级审判处胶东分处、卫生处、财经处、经建处、工商管理局、北海银行胶东分行、粮食局、胶东战时邮政管理局。辖东海专员公署、西海专员公署、北海专员公署和南海行政联合办事处。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在领导抗日斗争的同时,还制定并颁发《减租减息暂行办法》、《土地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1944年4月1日更名为胶东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