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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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秋,全区各级卫生部门开始向群众进行节育宣传。1954年推广使用避孕药具。1958年开始普及计划生育。1959年人口出生率由1955年的38.14‰,降到24.17‰。1960~1962年,人口出生少、死亡多,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负数,计划生育工作一度停止。1963年,人口出现补偿性盲目增长。是年,烟台专署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坚持以宣传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方针,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67年,全区人口出生率由1963年的46.79‰降到25.01‰。197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又回升到29.75‰。1972年开始,把计划生育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逐级制定生育计划,落实到人,逐步做到正规化、制度化、经常化。198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1.56‰,比1970年降低18.19‰。按1954~1957年年均出生率计算,1964~1985年,全市少生380万人。1980~1984年,烟台市连续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