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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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底以前,在计划管理方面一直执行省公路局1979年颁布的《山
东省公路修建养护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省公路局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养护
计划管理,使公路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和规范化,1991年8
月14日制定了《山东省公路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1
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的公路年度计划主要内容有:公路养护投资来源汇总表、
公路养护支出计划表、公路工程修建计划表、小修保养费用测算表、机具购
置计划表、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年末主要指标统计表、GBM工程计划表、
公路绿化计划表、公路养护质量计划、职工教育计划等11种。市公路局季度
计划内容有:养路费收入计划、养路费支出计划、公路工程计划、公路养护
质量及绿化计划,其它季度性计划等。
《办法》对市公路局计划科职责作了具体规定:(1)贯彻执行上级有
关计划、统计、前期工作和交通情况调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结合各地实际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2)根据全省公路发展
规划及其分期实施计划,结合全市实际编制相应的实施计划。(3)组织实
施省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综合编报大中型基建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设计计划任务书和设计文件以及一般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任
务书和设计文件。(4)负责本市公路修建养护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的编制
并监督实施。(5)负责提出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合理建设工
期,会同有关科室做好改建、大修、中修、房建工程设计预算审核工作,参
加竣工项目的验收工作。(6)负责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对年度
计划进行调整,并综合考核年度计划执行情况。(7)负责全市公路方面的
统计工作,组织编报公路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汇编历史统计资料,编报统
计分析报告,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基层台帐。(8)负责全市的交通情况调
查工作,准确及时地报送资料,为公路规划和公路建设提供可靠数据。(9)
负责全市公路经济指标考核,编制分成方案,综合管理和编制生产基金、事
业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计划。
《办法》对县区公路局计划科的职责,提出了四条规定:(1)贯彻执
行上级有关计划、统计、交通情况调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
(2)根据市公路局下达的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好本县区公路局的季度、月
份实施计划, 监督考核班(组) 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送计划完成情况。
(3)负责本县区的公路养护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公路养护
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及时完成典型调查任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基层台
帐,汇编历史资料。(4)负责本县区的间隙式交调工作,及时、全面、准
确地报送交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