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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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
科级干部管理:1984年~1997年局(段)机关和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管理
由市公路局(段)党委研究决定聘任,并报市交通局批复任命;1998年以后,
科级干部管理由市公路局党委研究决定,并实行聘任和任命。
一般干部的管理由市公路局组织人事科室负责。
其中广饶、垦利、利津、河口公路局的干部管理,1994年11月以前,由
所在县区组织和人事部门负责,其中的科级干部任免须征得市公路局的同意。
1994年11月以后,上述四个县区公路局划归市公路局管理后,实行全市公路
系统干部统一管理体制。
2000年4月10日,市公路局党委以东路党[2000]11号红头文件的形式印
发《东营市公路局关于加强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对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
原则、条件、程序、培训、考核、奖惩等作了系统详细的规定,使全市公路
系统科级干部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002年4月,东营市公路局作为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试点单位,首次
对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县区公路局的123个科级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
以进一步优化全市公路系统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拓宽用人渠道,提高干部队
伍政治业务素质。此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经自愿报名、组织审查、群众测评、理论文化考试、面试答辩、领导
评议、成绩公示、党委集体研究等步骤,先后分三批完成,共有47人走上正
科级岗位,76人走上副科级岗位,是东营市公路局干部管理史上的一次重大
突破,为全市公路系统乃至全市市直单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
闯出了路子。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大胆提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
不断改善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逐步营造出了“能者上,庸者下,能进
能出”的用人氛围,不断促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