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械的管理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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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路管理段成立前,广饶、利津、垦利公路筑养路机械一直属惠
民地区公路段管理。
1963年前, 机械数量少且简陋, 尚没有正规的管理规定和维修措施。
1963年,惠民地区公路段对所辖车辆机械采用以司机、司机助手工资和附加
费、燃料费、车辆折旧费、轮胎消耗、车辆保养和其它费用为主的单车核算。
1964年1月,山东省交通厅下达了《汽车运输技术经济定额通知》,汽车考核
有了明确规定,加强和完善了定额考核管理,经济效益有所提高,运输成本
不断降低。
随着公路筑养机械设备的逐步增加,为增收节支,管好用好机械,1966
年10月,惠民地区公路段设立了汽车保养厂,具体负责全区机械设备的调度、
使用、维修、核算等。1971年,保养厂改为机械队,对公路机械实行统一管
理。各种大型筑路养路机械和主要机械,1973年前由山东省交通厅工程大队
直接管理,机械的使用与机械的调动由省统一掌握,各地、市公路工程所需
机械,实行租赁。机械的租用根据各地工程任务需要,由省统一平衡调度,
实行人机固定,单机核算。机械的维修,月、季有大中修计划,年终有大中
修综合计划。维修所需配件、材料,实行计划单价。维修与管理,执行交通
部1959年颁布的《筑养机械计划预防保修制度(草案)》。
1974年,省管机械陆续下放各段,按三级管理,以段为主,施工机械、
运输车辆大部分集中在各市、地、段管理使用,养护机械由县公路站管理使
用。各县公路机械由县站财务组和路工组共同管理。为加强机械管理,提高
机械维修水平,1978年,省交通厅公路处决定,各地、市公路段设机料科,
各县站设立机料股,成为当时的机械专门管理机构。1979年,又将工程材料
划归财务科管理,另设立机务安全科,对机械设备进行登记建档,实行机械
设备调度单。同年,省交通厅颁发《汽车机械设备保修技术规范》、《保养
工作定额》,指定机械维修点。根据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编制机械、车辆维
修计划。段机务科按时给机械队下达维修任务,维修资金报段财务统一核销。
1980年3月,根据省《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暂行办法》中
有关报表的编报工作,建立了机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始执行设备购置、调度、
改装、租赁、报废等制度,并编制了《汽车保修技术规范》、《保修工时定
额》,成为当时比较系统的机械修理规章制度。
1979年后,惠民地区在全区公路系统实行8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制度,加
上各级机务管理机构的建立,车辆设备的管理做到了车辆调度专人管,制止
乱拉乱运,发放材料按规定严格执行,修理机械由技术人员统一鉴定。1980
年1月,开始实行《筑养路机械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各种车辆有了统一的
油料消耗定额和具体节能计划。1982年1月,又实行了《补充筑养路机械燃料
消耗定额的考核奖励试行办法》,明确了节约、浪费及奖罚的具体规定。
1984年初,东营市公路管理段与惠民地区公路段正式办理了交接手续。
当时,筑养路机械设备少,人员新,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维修保养办法基本
沿用原惠民地区的制度和办法。1985年春,东营市公路管理段颁布了《关于
试行〈筑养路机械(车辆)油料消耗定额及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这是
建市后第一个比较完整的机械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通知》对考核范围及
奖惩标准作了明确说明和规定:第一条:凡以汽油、柴油、污油及煤炭做为
燃料的筑养路机械,考核汽、柴、污油实耗与定额对比节约浪费情况。第二
条:凡以汽、柴油保修清洗机械设备零部件的保修班组,考核汽、柴油实耗
与定额对比节约浪费情况。第三条:凡符合第一、二条考核范围规定的筑养
路机械,每节约或浪费1公升汽油可奖或罚0.1元,l公升柴油可奖或罚0.06元,
100公斤污油或煤炭可奖或罚0.5元。第四条:凡属第一条考核范围节约提取
的奖金,60%可用于奖励驾驶操作人员;30%可用于奖励保修人员;10%可
用于奖励管理人员;罚金全部由驾驶操作人员承担。第五条:凡属第二条考
核范围节约提取的奖金,60%可用于奖励保修人员;30%可用于奖励辅助保
修人员;10%可用于奖励管理人员;罚金全部由保修人员承担。第六条:重
型机械三人以上的驾驶操作人员、保修人员及管理人员,个人所得奖(罚)金
额的多少,可由所在班组评定。该制度的制订,使燃料管理纳入正轨,能源
消耗降低。
1986年,东营市公路管理段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了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 是年元月, 在转发了山东省交通厅、公安厅
《关于加强汽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后,又颁布了《关于实行机动车驾驶
员安全里程统计及奖励办法的通知》,《通知》对考核范围、安全里程的统
计办法、注销规定、奖励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和说明。从段直到各县(区)站
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结合管理制度的改革,管理工作开始逐步和经济利益
结合起来。同时制定了东营公路机械设备管理5项标准(完好率;利用率;节
能安全;报表;档案管理和设备折旧),并召开全段机务管理工作会议,对建
段以来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5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讨
论改进,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接着又制定了《东营市公路管理段关于新购
机械建立验收鉴定、建帐立档的规定》,对新购机械的验收鉴定、建帐立档
和处罚条例作了严格规定,使筑养路机械设备保管做到了帐目清楚,来去明
确。
1986年5月,为了落实机务承包经济责任制,提高筑养路机械的完好率和
利用率,按质按量完成公路建设任务,市公路段在对全段公路机务管理工作
检查总结后,提出了5条新的工作意见,指出:机械车辆的修理、保养工作,
按月、季编制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合理组织实施,使机械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实行机械单机承包核算,在完成单机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向社会出租,提高
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加强业务自修和技术培训,提高全体机务人员的技术
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经常检查监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使公路机
械的管理与维修,达到了经常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机械设备的管、
养、用、修配套发展。
1987年,筑养路机械迅速增加,各县(区)公路站相继建立了维修机构,
开始实行自养自修,降低了维修费用,提高了维修质量。同年3月,市公路
段制订了机务工作大检查纪要,提出了1987年机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高
了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成本达到了省定标准定额。
1988年,东营市公路管理段筑养路机械设备的管理与维修,重点立足提
高质量与经济效益。各种大型先进机械设备相继投入使用,维修保养工作量
日益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市公路段一方面抓管理规定和制度的完善落实;
另一方面加强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
员的业务技术水平,达到人人会修善管,使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达
到了新的水平。
1989年2月,市公路段印发了《筑养路机械管理办法》一书,全书共分为
6章、37条、103项,对组织系统及职责范围、机械设备的管理、机械设备的
使用、机械设备的保养、机械设备的修理、安全生产等作了系统、全面、详
细、具体的明确规定和说明。
1991~1992年,市公路管理段工程机械大队修理厂逐步扩大,各县(区)
公路站修理车间也日臻完善,做到了小修不出站,三保不出段。并根据“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段成立了以分管段长任主
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段机务科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段
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区)公路站也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或分管站长任组长的安
全领导小组,工程机械大队设立专职安全员,各县(区)公路站设专、兼职安
全员,全段建立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1991年4月,印发了《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对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都作了明确阐述,对处罚和奖励细则作
了详尽的规定。同年,又制定印发了《东营市公路管理段筑养路机械内审技
术标准》,对筑养路机械内审作了具体系统的规定,使全段筑养路机械内审
工作统一了标准。
1993年,东营市公路管理局继续加强机务内业档案、统计报表及各项制
度的制定工作,按照山东省公路局1991年10月颁发的《山东省公路事业单位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机务、车辆的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养护机械
管理,提高养护机械的使用效率,东营市公路管理局东营分局于1994年3月出
台了《关于小拖使用管理的规定》,对小拖的使用、油耗、维修等进行了严
格规定。
1995年,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95年机务检查
考核办法》,促使各单位认真做好平时经常性的工作。严格控制对机械设备
的报废审批,对不符合报废条件,尚可修复的机械严格把关,对以前的报废
机械,根据审计建议,及时进行清理收回产值。
为加强对机械物资管理,东营市公路管理局于1996年特制定了《物资管
理规定》、《机械车辆维修管理补充规定》、《油料管理规定》。河口公路
局还制定了《机械承包责任制》、《机械车辆维修制度》。
1997年,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强化了设备内业管理,提高了机务管理水平,
相应地制定了《机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机务管理培训方案及计划》。
为充分发挥机械效能,提高机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同时适应市场需要,东营市公路管理局1998年对机务承包实行经济责任制,
提倡集体承包。机务承包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为目的,
全面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和各项管理要求。为加强对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
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东营市公路管理局重新制订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为加强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充分发
挥机械设备在公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东营市公路管理局于1999年4月印发了
东路机[1999]3号文件《关于加强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
各单位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保修工作;省、市公路局投资购买
的机械设备凡列固定资产的,都要按上级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折旧和大修基金,
并按时上交市局财务科;强化机械设备的报废管理工作。
山东省公路局1999年7月下发了《关于发布部分〈工程机械燃料消耗定额〉
的通知》,对23种常用筑养路工程机械燃料消耗进行了统一测定,并制定出
标准定额表。
为了加强机关车辆管理,保障公务用车,适应改革需要,减少浪费,压
缩开支,根据自身情况及工作实际,1999年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制定了《东营
市公路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成立机关车辆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市公
路局机关的车辆和驾驶员,对车辆调度、派车原则以及有偿使用车辆的收费
标准及估算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2000年3月30日,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再次修订印发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教育检查、事故分类、车辆、压力容器、消
防、驾驶员、事故的处理及上报、事故处理程序、处罚和奖励、附则共十二
章,对全局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2000年5月,山东省公路局印发了《山东省公路系统自筹资金购置筑养路
机械管理办法》,从而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自筹资金购置筑养路机械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善机械技术状况,提高机械经济效益,促进公路事业
的发展,提供了管理依据。
2001年初,东营市公路局召开全市公路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对市公路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将养护、工程及路政等科室负责人充
实到安全委员会中,各成员根据分工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局
领导同直属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东营市公路管理
局各直属单位在组织机构上进一步健全,设立了专、兼职安全员,并同基层
各厂、队、养护分站、施工项目部、养护中心及驾驶操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
做到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安全委员会根据省厅公路局的《安全管
理工作评价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评
价标准》,使安全考核工作更加全面,更有力度,并且修订了《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补充了安全学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制度,并加
以落实。
2002年,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大力推广省公路局与淄博市公路局联合开发
研制的《山东省公路机械设备微机辅助管理系统》软件,并及时为基层配备
了微机进行安装,该系统软件具有机械设备台帐、设备图象台帐、机务管理
人员档案、机械设备报废档案、数据分析等资料。此软件的开发利用大大减
轻了机务统计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在对设备情况的查询方面,既简便又快
捷、准确。由于机械设备每年都在增减上发生较大变化,台帐管理中的录入、
修改、删除、打印、查询给统计工作人员提供了极大地方便。
2003年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又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安全管
理工作评价标准》,制定了《安全管理责任制暂行规定》、《安全管理奖惩
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机械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