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路政管理新阶段(1993~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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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2日,东营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东编发(1992)50号文,东营市
公路管理段正式易名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下辖科室包括“路政科”。
各县区公路局路政股也于同年早些时候易名为“路政科”。东营市路政管理
走上发展快车道。
1993年,省公路局为保障公路及沿线设施构造物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于3
月份下发《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内的
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报公路部门批准,并向公路部门缴纳公
路损失补偿费。 11月, 省公路局根据路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和〈山东省公路路政
管理执行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公路路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了路政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为促进全市公路路政
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依据。
路政管理工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交叉点多,只靠路政管理部门难以
治理。在工作中,市公路局路政人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路政管理工作的实
际情况,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市路政部门通过与公
安、城建、土地、规划配合协调,清理广告牌3500块,硬化停车场地56700平
方米,协调疏通公路边沟11000平方米。
是年,全市146名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团结协作,群策群力,依法治路,
依法行政,印发各类路政管理法规宣传单和通告3500多份,清理拆除公路两
侧违章建筑178处,计4680平方米;查处路政案件845起,查处率95%,结案
率100%,路赔收入122万元;制止侵占公路用地523起,严格控制“建筑红线”,
并通过重点清理改变了公路沿线脏、乱、差的现象;完成了省干线公路506
套标志的设置任务,修复标志450块,使标志工作达到了齐全、准确、醒目
的标准,完成公路标线(单线)1100多公里。
1994年3月,省公路局为维护路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行政,
下发了《关于换发路政管理工作证的通知》,通知对证件颜色、发放范围等
作了具体规定。为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促进公路路政法规
的贯彻落实,3月29日省公路局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检查
评定办法〉的通知》,要求路政管理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
例》为法律依据,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实施细则》
和《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路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是年,全市路政管理工作以市局党委提出的继续争创“山东公路杯”,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团结拼搏,加大力
度,强化管理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路,搞好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
了东营公路完好畅通。
为保障路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场
晒粮的通知》 、 《关于加强公路标志设置、标线施工工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公路穿越村镇综合治理和公路沿线商业网点统一刷色的通知》,
这些通知的下发对各县区公路局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组织有关部门配合,采
取措施,制止公路打场晒粮,标志的设置、标线的施工,以及沿路的各商业
网点的粉刷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方向、时间和措施,并对每项工作提出
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考核办法。
是年,全市路政管理人员通过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了路产路权。
完成干线公路用地确权21.6公里;清理公路两侧违章建筑33间,计616平方米;
制止红线内建筑施工87处,清理违章建筑398处、乱堆物料5327.2立方米;修
复、更新公路标志221套,增设大中桥头宣传牌80块;清理公路用地内非公路
标志477块,实划公路标线单线620公里;实施干线公路沿线经营网点统一粉
刷、统一标准、统一颜色共856处,计38498平方米;办理超限运输证122次,
全年路政巡查里程298425公里, 发生路政案件1309起,处理1239起,查处率
94.6%,路赔收入134.41万元,路产回收率97.3%。
为使路政法规家喻户晓,全市公路系统路政管理广播电视宣传13次,张
贴《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布告》500余份,发放路
政宣传材料3492份,宣传标语、口号3833条,出动宣传车87台次。
为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市局及各县区公路局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路政
管理情况,取得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市政府发布了《东营市公路路政管理暂
行办法》,利津县先后出台了《全县干线公路及辅助干线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利政通(1994)4号《关于加强省级干线公路及辅助设施管理的通告》。垦利
县政府发布了《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畅通的通告》,为全市的路政管理
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垦利、广饶公路局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强制执行案件共计处理24
起,解决了垦利局永莘路胜坨段多年来清理不掉的违章建筑3户,其它路段
的8户顺利清除。广饶局的8起强制执行案件追回辛河路花官段“一低三化”
的硬化款12.5万元,潍高路红线内的5户违章建筑得以清理,使路产路权得以
维护。
1995年3月,市公路局为进一步搞好路政管理,督促各县区工作,下发了
《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路路政管理检查评定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了路
政管理的目的、要求及标准,为更好地维持好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做出详
实的要求和规定。同月,为圆满完成路政管理工作,继续争创山东省“公路
养护管理质量杯”、“山东公路杯”的奋斗目标,确保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
不受侵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市公路局转发省公路局《1995年公路路政管
理工作意见》。
路政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单靠公路管理部门难以得到很好的治
理。垦利公路局路政科会同公安、城建、工商、土地等部门对非法占用公路
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治理,清理非公路标志45块,清除路边垃圾659立
方米,清除棚屋摊点15处,制止红线控制10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是年, 全市完成干线公路用地确权17.6公里; 清理公路两侧违章建筑
1086间,计19664平方米;制止红线内的违章建筑101处,清理公路用地内的
违章摊点896处、乱堆积物料3576立方米。修复、增设公路标志158套,增设
大中桥头宣传牌96块;清理公路用地内非公路标志501块,实划公路标线单线
351公里;实施干线公路沿线经营网点统一管理,门前三包,面向公路一侧
的外墙实行统一粉刷,统一标准,统一颜色,共计1941处,21409平方米;加
强穿越村镇的综合治理和重点路段的公路清扫工作,保证了公路整洁、美观、
畅通,实施“一低三化”111处,计31993平方米。
路政巡查里程270399公里, 发生路政案件605起, 处理584起, 查处率
96.5%,路赔收入127.69万元,路产回收率97.8%。
为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路政法规的宣传活动,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24次,张贴布告1500余次,发放路政管理宣传材料3410份,
书写宣传标语1335条,出动宣传车110台次。
结合创建“文明样板路”、GBM工程,积极开展养护、路政管理达标路
段, 养护、 路政工作紧密结合,对重点路段实施公路两侧经营网点门前的
“一低三化”和穿越村镇的综合治理,彻底消灭脏、乱、差的现象。
各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档案经各县区档案局检查验收,均达到省二级档案
管理标准。
1996年,为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坚持依法治路,确保公路、公路用地
和公路设施不受侵害,市公路局分别于1月和4月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公路局
〈关于加强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确需设置道
路交通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牌)、广告牌、店名牌、宣传标牌等的,需经省
公路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方可设置。
是年,市公路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同
时,为规范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形象,市公路局先后针对路政管理人员、稽
征管理人员下发了《全市公路系统路政管理人员和规费征收人员禁酒的实施
意见》、《东营市公路管理局路政征稽人员着装的有关规定》、《东营市公
路管理局路政管理人员服务承诺实施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使路政管理工
作有章可循,使路政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落到实处。其中,《全市
公路系统路政管理人员和规费征收人员禁酒的实施意见》被省公路局转发其
它地市公路局。
是年,组织专职、兼职路政管理人员法规培训3次,计451人次,实施广
播电视宣传56次,发放宣传材料 47175份,出动宣传车129台次,书写路政管
理宣传标语286条,清理乱堆积物料4267立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354块,清
理非公路门架16处,修复更新公路标志112套,增设公路标志83套,完成文明
样板路建设及路政管理达标路段327公里,实施公路划线399公里,公路两侧
商业网点粉刷共14043间,计146709平方米,实施“一低三化”38处,计6680
平方米,疏通公路边沟13440米,浆砌边沟2300米,路政巡查里程达29.3万公
里,发生路政案件485起,处理469起,查处率96.7%,路赔收入1684462元,路产回
收率98.9%。
为了便于路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联系,市公路局在年初向路政管理人员
配备BP机87部,手机7部。
1997年,省公路局下发《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标准及检查验收办
法》(鲁路政[1997]6号文)和《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标准及检查评
分标准》(鲁路政[1997]26号文)。市公路局路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局
的部署,以“争先创优”、创建“山东省路政管理先进县”活动为动力。5
月份转发了省局文件, 并及时向市政府递交 《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
(区)的实施意见的报告》,市政府专门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并
于6月1 9日向全市有关单位转发《报告》,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法院、
工商、土地、公安、城建、公路等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
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路政管理先进县区工作,各县区政府也印发了文件,
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5月10日,东营公路分局率先聘请沿线乡镇长为行政执法监督员、义务
路政员,为路政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创出了一条新路子。9月份中级人民法
院、市公路局设立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联络站,为正常的公路管理保驾护航。
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8月22日市局组织各县区6部彩车,2部警车在全市
范围内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公路法》宣传单20000余份,
并通过市电台、电视台播放,对《公路法》及市政府《通知》进行宣传。
同年底,广饶县被评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
是年, 共计发放宣传材料50393份,出动宣传车150台次,广播电视宣传
66次,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料物23482立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654块,
清除红线内违章建筑地硬化15550平方米,完成东港高速公路土地确权59.915
公里,完成路政管理达标路段463公里,公路巡查里程328740公里,发生路政
事案1795起,处理1758起,查处率97.9%,结案1734起,结案率96.6%,路赔
收入1792708元,路产回收率98.2%。
1998年,全市路政管理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路政管理由单一的部门行
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专职、兼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和当地沿线
群众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由季节性管理转变为常年性、制度化、规范化
管理;由照章管理、依法管理转变为寓服务于管理和文明执法并举,做到重
点管理与全面管理相结合,常年管理与重点清理相结合,保护路产与便民服
务相结合;由单纯的清障、除障转变为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环境监督
等多维管理。
6月,市公路局下发《关于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督查力度坚决遏制反
弹现象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的认识,加强组
织领导,出台相应措施,切实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督查力度,决定遏制反
弹现象。9月份,为创建1998年交通文明行业的目标任务,市局下发《关于做
好创建文明行业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创建文明行业顺利实施。
10月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市公路局转发山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交通行政案件适用公路法几个问题的意见》,
交通部《关于对占用公路者收取相应经济补偿问题的便函》,通知使路政执
法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
是年,2名干部参加交通部举办的《公路法》研讨学习班,5名县区局路
政科科长参加了交通厅举办的岗位培训。所有路政管理人员都参加了执法换
证考试,全部合格,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件。6月10日东营市公路管理
局举办了全市公路系统路政管理内业人员培训班,各单位认真交流学习,对
内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内业管理标准和质量。路政管理专、
兼职人员累计参加各类培训335人次。
这一年是《公路法》正式颁布实施的第一年,这对公路路政提供了有利
的法律保障,垦利县公路局在东营市电视台《东视报道》栏目中以现场访谈
的形式进行公路管理法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年底,垦利县被省公路局评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
是年,全市共计清理违章建筑355间,计7362.2平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
1020块,清理路面堆积物7784.5立方米,完成新增路政达标路段78.6公里,
公路巡查317590公里,发放宣传材料 14499份,出动宣传车60台次,标语79
条, 广播电视宣传17次, 共计发生路政事案1501起, 处理1455起,查处率
96.9%, 结案1418起, 结案率97.4%, 路赔收入2098787.50元,路产回收率
99.6%。
1999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
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公路系统依法治路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公路局下发《关
于在全市公路系统实施罚缴分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罚款决定与
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是对现行行政处罚制度的重大改革”、“有利于转变
政府职能,树立行政执法的权威;有利于转变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有
利于保护公路合法权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罚缴分离的重要性,切实将
工作做好。”
是年,市公路局决定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养护、路政管理流动红旗”活
动,每月检查一次,当场评定前两名,第一名颁发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
2000元,第二名奖人民币1000元。
是年,东营公路分局路政人员对东青路东营区段进行清理,个别违法业
户不听劝解,其路政人员现场勘查,运用照相机、摄像机当场取证,然后依
照《公路法》有关条款下发通知书。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业户,进行
强制执行,有21户违章业户受到处罚,有效维护了公路部门的合法权益。河
口公路局在清除河辛路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受到河口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
区政府印发《关于限期拆除河辛路部分违章建筑物的通知》,有利地支持了
路政人员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增强路政装备,市公路局为各县区路政科配备了
摄像机共7部。广饶局为基层公路站站长配备了本地移动电话。
同年底,河口区被省公路局评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区”。
是年,全市共计清理违章建筑192间,计2131.4平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
1278块,清理路面堆积物8905立方米,完成新增路政达标路段356.2公里,浆
砌边沟2500延米,场地硬化14126平方米,公路巡查377348公里,发放宣传材
料15591份,出动宣传车110台次,标语434条,广播电视宣传13次,人员培训
344人次,共计发生路政事案1515起,处理1482起,查处率97.8%,结案1462
起,结案率98.6%,路赔收入2076973.20元,路产回收率99.7%。
2000年,交通部制定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2号
部令,《规定》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超限运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组织上保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省交通厅签发关于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紧急通知,各
地各单位着重抓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检查超限运输为名上路查车、罚款。5月24日省交费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
东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于6月1日起实
施。为加强公路管理,保证公路路产路权在受到损坏和占用后得到补偿,依
据《公路法》,交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山东省公路及其附
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于2000年4月10日起执行。同年,省交通厅为保
障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营,要求全省执行《济青高速公路路产赔
偿标准暂行规定》 , 得到了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的同意, 并以鲁价费发
[2000]172号文件下发。
市政府于6月20日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管理工作的专题会
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两侧建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50号令《东营市公路两侧建
筑管理暂行办法》,坚决扼制公路两侧乱搭乱建的不良发展态势。
9月11日,市公路局成立东青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东青高速公
路的路政管理。大队制定了东营市东青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规章制度汇编。
同年底,利津县被评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荣誉称号。
是年, 全市共计清理违章建筑54间,计1059.7平方米, 清理非公路标志
831块,清理路面堆积物9425.8立方米,完成新增路政达标路段314.8公里,
浆砌边沟5600延米,场地硬化12855平方米,公路巡查358781公里,发放宣传
材料18202份,出动宣传车80台次,标语152条,广播电视宣传69次,人员培
训194人次, 共计发生路政事案1391起, 处理1362起, 查处率97.9%,结案
1328起,结案率97.5%,路赔收入2564682.50元,路产回收率99.9%。
2001年8月,为保证全市公路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市公路局下发《东营市公路局行政执法服装标志装备管理暂行规定》,指出
“要以讲大局、讲政治、讲法律的高度,认识执法人员服装问题,要认真做
好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提高交通行业执法水
平”。同月,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联合出台《山东省公路系统路赔票据使用
管理办法》,动员全省路政人员、有关财务人员做好路产赔偿票据的使用管
理工作,使路赔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同年底,东营区被评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区”。至此,全市三
县两区全部达到“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县(区)”标准。
是年, 全市共计清理违章建筑40间, 计753.2平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
1161块;清理路面堆积物32166立方米;完成新增路政达标路段323.5公里,
浆砌边沟30640延米, 场地硬化9574平方米, 施划标线626.1公里,公路巡查
438952公里;发放宣传材料10691份,出动宣传车90台次,标语330条,广播电
视宣传34次,人员培训133人次;共计发生路政事案1646起,处理1615起,查
处率98.1%,结案1562起,结案率96.7%,路赔收入3790855.80元,路产回收率
100.7%。
2002年2月1日,东营市编制委员会东编发〔2002〕11号文件,正式批准
路政大队建制,核定编制25人,负责东青高速公路东营境内72.8公里路政管
理工作。
是年,为努力争创全省公路“路政执法杯”,市公路系统路政人员以提
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
市局印发《关于在执法队伍中“开展四项活动、实践五种精神”的意见》。
6月份、11月份先后两次对全市路政管理人员进行封闭式军训,通过军
事训练提高了身体素质,增强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了组织纪律性。
为有力地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路政执法的严肃性和震慑力,市公路
局为全市9辆路政巡查车辆全部安装了警灯。同时向社会实行服务承诺制,
公布事案处理程序,做到事案处理公平、公正、公开。
是年,全市共计清理违章建筑19间,计396平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942
块,新增设公路标志113块;清理路面堆积物11297.3立方米;完成新增路政
达标路段232.6公里, 浆砌边沟1960延米, 场地硬化4160平方米,施划标线
423.4公里,公路巡查436046公里;发放宣传材料11250份,出动宣传车97台次,
标语245条,广播电视宣传17次,人员培训181人次;共计发生路政事案1234
起, 处理1211起, 查处率98.1%, 结案1188起, 结案率98.1%,路赔收入
232017 1.20元,路产回收率99.9%。
2003年1月,市公路局转发省交通厅公路局《关于〈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
信息系统〉硬件配置的通知》通知。指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
已初步通过验收,为保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求各县区配备台式机
1台。3月份,为全面落实全省公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路政执法人员
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公路路政行业管理的需要,市公路局转发了《关于
在全省路政执法队伍中进行“集中教育整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通知》。
通知要求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省路政执法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
依法行政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同月,为进一步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
巩固治理成果,市政府纠风办、市治理“三乱”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公路“三乱”综合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4月份下达了《关于开展全
市治理“三乱”工作检查的通知》。
5月,东港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权收归路政大队管理,东青高速公路路政
管理大队正式易名为“东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为搞好2003年改建扩建公路的确权工作,市公路局路政人员做到早介入、
早动手,变被动确权为主动确权,为维护公路权益打好基础。同时,积极协
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治理整顿全市城乡首集市场改
造工作的通知》,对沿路集市贸易进行治理,并得到彻底的根治。在已有路
政装备基础上,利用2002年底和2003年初给全市所有县区局重新更换微机,
为路政内业资料联网创造了条件,使内业管理工作一线通,实现了网上办公。
是年,全市三县两区公路局均建成高标准路政大厅。全公路系统专职路
政人员均配备了高质量手机,并要求全天24小时不关机,确保及时、快速、
高效出警。
是年6月22日,河口公路局与河口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公路法》法制讲
座,全区区直30个部委办局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了讲座学习。会上相关专
家教授对《公路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
想,为进一步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12月1日,根据全省集中治理超限运输的要求,在潍高路乐安桥收费站
以东,设立治理超限检查站1处。
全市路政管理人员坚持按规定上路巡查,认真做好公路巡查记录和事案
记录,特别注意根据季节的变化适当增加夜间巡查次数。在巡路中发现问题
做到按规定能现场及时处理的,在调查取证后给予现场处理;按规定不能现
场处理的,向当事人讲明情况,积极办理。2003年公路日常巡查里程达40.3
万公里;发放宣传材料14900份,实施广播、电视宣传9次,出动宣传车82台
次;清理非公路标志800块;发生路政事案1196起,处理1190起,案件查处率
99%,结案1189起,结案率99%,路产回收率99.5%,路赔收入238.4万元;投
入资金1500多万元完成了全市干线公路的路宅分家和非公路标志更换;公路
确权完成率100%;所有干线公路消除了集市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