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路绿化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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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9年(1920年)10月10日,北洋政府内务部公布《修治道路条例细则》,
规定:“道路两旁,应栽种树株,与路线平行。”民国18年(1929年)10月,
国民政府山东省建设厅颁布《植树通则》,规定:“汽车路两旁各植树一行,
距离以1米为度,逐年修剪,直至长成。树苗由汽车路管理局购发各汽车站,
督促养路工栽植或招商承办。如系商办,则由包商负责灌溉,稍有缺数,责
成补足,否则追缴补植费。树长成后,应酌量修剪。”并规定:“各汽车站
长有责任指挥护路队及养路工切实保护。沿路各县长、建设局长有责任会同
公安局和林业有关机关团体及乡村负责人切实保护。押车员有责任随时查勘,
如有损伤、窃伐者,罚两倍补植费。”此后又颁布了《栽植行道树暂行办法》,
规定:“省道、县道两侧,均各植树1行,株距3.3~5米,树苗以直径3.3厘
米,高2~3米为合格。”
由于行道树常被损坏、盗伐,民国23年(1934年),国民政府山东省政
府颁布《保护行道树暂行办法》,责成沿路各县长督同各区长分段组织各田
主负责保护,并派民团、马警4~8人分道巡视。对损坏行道林者,按《森林
罚则》从重处罚,押赴损树附近村庄游行示众。如有缺少、损坏或不成活者,
由田主补植,并罚同等树苗2株,再不活则罚5株,3年内仍不成活,拘县重
罚。同时对各县长也有奖惩办法:本年所植行道树,年终成活率6成为及格,
7成以上记功一次,9成以上记大功一次,并发给奖章。不满6成者申斥,不
满4成者记过一次,不满3成者记大过一次,不及1成者撤职。民国25年(1936
年)4月27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全国公路植树通则》,规定:“管理
公路的机关,应将植树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国土上烧、杀、掠、抢,
实行“三光政策”。为扫清“视界”,构筑工事,掠夺中国财富,大部分行
道树被砍伐破坏,到1945年原有的路树所剩无几。
解放战争期间,山东解放区的军民积极修筑公路,发动人民群众沿路栽
植行道树。 1946年6月, 《晋冀鲁豫边区公路管理暂行草案》第8条规定:
“公路两侧,各专署管理段村庄或田主栽植柳树、刺槐。株距2丈(6.6米),
一面保护路基,一面植树生产。树木之收益,归各专署管理段村庄或田主。”
1947年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路养路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动员各
段村庄沿公路两侧植树,由村自筹树苗,自行保护,将来作为本村村政收入,
并作为养路小组之奖励。”当年6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公路沿线
养路小组暂行办法》,规定每年春由县以上机关领导植树工作。1948年9月,
全省路工会议决议:“护路小组在冬末春初有沿路植树之责任,并为其收益,
树苗由政府解决,各地政府出布告保护树木。”
1949年前,公路绿化政策或规定尽管制定了许多,但因国内局势不稳,
战事频繁,加之东营大部地区灾情多,土地碱化严重,公路树木虽有栽植但
成活率低,长距离无树路段较多,尤其是小清河以北,公路绿化几乎是一片
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和人民在积极整修、恢复公路的同时,大
力栽植行道树。1950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命令,决定在烟台、潍坊、
青岛等7条干线公路上首先动手,号召各地公路部门把绿化当作每年春季工
作的主要任务。自1953年开始,栽植行道树的同时,提倡在公路边坡上栽植
矮林。1956年3月3日,山东省交通厅、林业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
在7年内完成道路的全面绿化工作。广饶县交通、公路部门先后对境内的干
线公路和主要县乡路进行了绿化。
1958~1962年“大跃进”时期,群众运动的发展促进了公路绿化,宜林
路段的公路两侧种植了一批行道树及绿化带。
1960~1962年,公路管理体制下放,路政管理放松,公路树木乱砍滥伐,
致使绿化里程明显下降。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绿化遭到严重破坏。绿化工作因无章可循,
影响了群众植树护树的热情。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工作拨乱反正,走向正轨。中共中
央、 国务院、全国人大多次发出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把每年3月
12日定为“植树节”,由此促进了公路绿化工作的开展。
从1984年开始,东营市公路管理段把公路绿化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
内容之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根据当地水土特点,因地制宜,技术上采
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虚心学习外地经验。树苗来源采取了南树北
调,南草北调,同时加强内部苗圃建设,注意选择、引进、培育优质树种。
在确定树权和收益的基础上,放宽政策,落实责任,分段包干,国家、集体、
个人一起上,调动诸方面积极性,加速东营公路的绿化进程。到1992年东营
干线公路的绿化里程已达到225公里,县乡公路的绿化里程达298公里,比建
段初期的1984年分别增长59%和60%。
1993年以来的十年,是东营公路养护飞速发展的十年。东营市公路管理
局一直把公路绿化工作当做公路养护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县区公路局也结合
GBM工程因地制宜地对所辖路段进行了充分的绿化。随着东港、东青高速公
路的建成及其管理处成立,高速公路的绿化提上工作日程,历年投资不断加
大,绿化状况不断改善,为全市“双创”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搞好公路绿化
的同时,公路系统各单位注重机关、管理分站绿化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
绿化、美化环境,极大地改善了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到2002年底,东营干线
公路绿化里程已过555.6公里,是1992年的2.46倍。其中,国道绿化14.4公里,
占可绿化总里程的49.8% ,省道绿化541.2公里,占可绿化总里程的87.6%。
县乡公路的绿化总里程达1372.6公里, 占可绿化总里程的85%, 是1992年的
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