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乡公路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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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前,县乡公路由公路部门负责养护管理。
根据鲁政发[1988]58号文件,县乡公路从1989年始移交交通局养护管
理, 总里程为317公里,养护里程218.4公里。随着县乡公路的不断增加,到
1992年上半年养护里程上升到489.66公里。
1989年由东营市交通局按照各县区养护里程,每公里拨给经费1000元。
从1990年开始每公里拨给养护经费150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资助。
具体养护管理办法如下:
(一)养护方法基本沿用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路管理条例》。市交通局公路处没有制定具体、统一的养护管理细则,
各县、区因情况也不同。如:广饶县交通局制定了《广饶县县乡公路修建养
护管理实施细则》,其中第三章《养护维修》中规定:各乡、镇交通管理所
是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公路管理部门,所长有召集管理人员会议、安排
具体工作、制定措施计划的权力,并直接负责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工作,有
根据工作态度对管理人员奖罚和辞退的权力。
(二)按照省政府[1988]158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公路实行分级管理,
县乡公路由县交通局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乡村公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群
众自建自养。
(三)养护里程以乡、镇的界牌为准,县公路每公里定员1人,乡村公
路每3公里定员1人。如遇雪阻、塌方、水毁等自然灾害,致使公路受阻,乡、
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群众进行清扫,确保公路畅通。
(四)各乡镇交通管理所的公路养护人员,一律采用招聘轮换制,合同
期为3~5年,基本工资为每月80元,按照每月或每季度的公路养护质量检查
评比分数加发浮动工资,基数为70元,完成养护任务月工资收入在150元左右。
(五)公路养护人员统一制做工作标志服和劳保用品,按照规定分别发
放。伤病残亡的按招工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处理。
垦利县交通局对县乡公路的管理,采用1人负责2公里,每月60元,主要
从沿路各村庄招聘养路工,主要负责路肩、路基的养护,保证无流口。路面
修补由筑路公司负责。
1990年8月,市交通局公路处制定《东营市乡公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和各县(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是具体负责县乡公路
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公路养护实行分级养护和管理,县路每公里拨养
路费2000元,乡路每公里1500元,由县(区)公路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村
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负责养护和管理,经费自行解决。养护人员
实行招聘制,实行定人定段,包干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对不负责任
的养护人员要及时撤换调整。”经过几年的试行,证实该办法切实可行。市
交通局于1993年1月9日正式行文下发实施。
1991年,广饶县实现村村通柏油路的“星火计划”,成为全国第一个村
村通柏油路的县。
1993年底,全市县乡公路总里程910.2公里,其中县公路54.9公里,乡公
路855.3公里。东营区拥有乡公路94.7公里;河口区拥有县公路17.4公里,乡
公路1362公里;垦利县拥有乡公路103.9公里;利津县拥有县公路18.3公里,
乡公路149.3公里;广饶县拥有县公路192公里,乡公路371.2公里。全市有59
个乡镇和1353个行政村修通了柏油路。全市县乡公路养护总里程910.2公里,
养护好路率82%。
到2002年底,全市县乡公路总里程1695.5公里,其中县公路448.2公里,
乡公路1247.3公里,东营区共有县公路75.7公里,乡公路129公里;河口区共
有县公路47.5公里, 乡公路164公里;垦利县共有县公路143.4公里,乡公路
267.2公里;利津县共有县公路81.4公里,乡公路278.6公里;广饶县共有县公
路100.2公里,乡公路408.5公里。全市各县区行政村实现村村通柏油路。全
市县乡公路养护总里程1695.5公里,养护好路率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