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四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5&A=9&rec=144&run=13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手册》
一、市公路局及各科室职责
(一)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工作职责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局长
负责制,局党委既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
定,又要保证局长充分行使行政职权。其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
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科学决策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公路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 业务素质;按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完善对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调整、奖惩工作,落实退(离)
休干部的待遇。
5.组织科室与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联系群众的
桥梁纽带作用。
6.组织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会稳定工作,防
止敏感问题的发生。
7.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征求群众意见,掌握群众思想动
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8.加强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有
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搞好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二)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省交通厅公路局
的业务领导,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执行局党委的决议。
2.负责对全市公路系统人事、财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抓好各直属单
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公路远景规划,合理调整
路网建设布局,拟定干线公路改建、新建工作计划。
4.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筹措、协调管理工作。根据
公路建设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
监理单位,通过科学化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进度和质量。
5.负责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全市干线公路进行小修保养、大中
修改善和绿化美化。遇有严重自然灾害和特、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路交通中
断时,负责公路抢修。
6、负责全市干线公路两侧控制区内各种涉路工程和公路用地内设置非
公路标志的审查、审批;负责对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路政案件的处理,保障
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7.负责全市汽车养路费、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和上缴工作;负责减、免征
养路费车辆的审核、报批工作。
8.指导有关单位、科室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检查考核措
施,保证工作质量。
(三)市公路局机关各科室职责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
策和规章制度及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
认真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召开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
起草全局性的总结、报告、部署意见和综合性的汇报材料及对本局业务科室
起草的文稿进行审核、把关定稿;负责局机关文件的收发、送批、传阅、编
号、登记、审核、打印以及报刊的订阅、分发工作;负责局党委、行政印章、
介绍信的保管使用,以及保密制度的检查落实;积极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
好服务,发挥总调度室作用,既要协调各单位、各科室间的关系,起到运转
中枢作用,又要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督查,保证各项决策的顺利
实施;负责机要、档案、信息、调研、宣传、值班等工作,及上、下级来局
联系工作人员的接洽、食宿安排以及一切与局有关来往事宜的办理;负责对
局通信设备及网络的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吃透下情,给领导当好参谋,协
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事宜。组织人事科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决议,圆满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当好领导参谋;在
局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党内管理,
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制定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规
划、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执行,定期考核;积极开展公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各级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生活、工
作、学习上的各种困难;协助局党委制定科学的用人机制,为公路改革与发
展配备一支精良的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并积极做好后备干部的发
现、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全系统人事培训、考试、录用、调配、考核、任
免事宜,负责人事编制、人事档案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落实全系统离退休
干部职工“两费” 待遇和政治待遇,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活动,实现
“五老”目标。劳资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工资、劳保、教育等方面的方
针、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
路系统职工工资管理;根据生产需要,做好劳动力的调配工作,整顿劳动纪
律,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汇总劳动工资方面的报表,做到及
时准确;负责职工定级、转正及所属单位的工人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
学历教育管理,加强公路系统教育阵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抓好职工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
品的发放,配合有关科室抓好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处理工伤事故和
违纪职工的工作;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搞好定岗定员,做到人人有岗位、事
事有人负责,坚决防止人力、物力浪费;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职工退休、退
职手续;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交纳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等。财务审计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审计方面的方针、
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对基层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进
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公路系统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时汇总编报
各项会计、审计报表和资料,并按时归档;会同有关科室对全市公路系统经
济指标进行考核;加强财务管理,坚决贯彻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计
划和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加强成本管理,
搞好成本核算,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搞好国有资产
管理,对资产的增减、调拨、报废业务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按规定
办理票据领取和缴销工作;按内审程序及审计方案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
审计报告,注重内审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开性;配合有关部
门做好财务审计人员的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计划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划、
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负
责组织编制公路计划和远景规划,研究提出改建、新建公路网络的设想及规
划;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养护及通行费计划搞好计划调度分析,随时掌握全局
各项经济指标及计划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公路综合性的统计工作,搞好交通
量调查、技术调查工作,抓好各项生产、计划指标的统计考核工作;组织编
制并审核各种公路养护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加强对各单位计划工作的指导
帮助,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会签各种工程预算,及时掌握各项资
金使用情况,合理分配公路资金;负责全市公路计划、统计工作的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计划及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完成各种统计报表任务;负责全
市公路科研工作,及时推广“三新”成果,为公路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程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和
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
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作设计文件的审查、报批及
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及安全生产、
廉政建设合同,并严格监督合同的执行,争创优良级工程;深入生产一线了
解工程情况,掌握工程动态,及时办理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及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工程的交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验收、归
档和工程决算工作;认真履行业主(业主代表)的监督管理职能,及时分析
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积极为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养护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管理及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
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公路绿化
工程、GBM工程、危(窄)桥改造、班房建设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年公路养
护工作计划;搞好各项养护工程的勘测设计,并完善各种资料,做好各项养
护工程的预算审批和决算工作;做好各项养护工程的质量管理,现场技术指
导,确保工程质量;负责养护工程的验收工作,完善各种施工及验收资料,
并及时整理存档;负责组织养护工程的会议、招标工作,选择有资质、有能
力的监理、施工队伍;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养护工程管理及考核办法,督促
落实好养护中心的实施工作;负责安排公路水毁抢修及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公
路中断的抢修工作;加强预防性养护,确保行车安全,并负责养护工程安全
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系统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路政科负责管理和保护
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法利用、
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对从
地面公路上或地下穿(跨)越公路或其它涉路工程申请事宜的审批工作;对
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申请通过公路的审批工作,并
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路渡口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
秩序;参与新、改建公路工程验收,办理路产路权交接手续;处理违反公路
管理法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
资料和原始凭证;对损害路产或发生侵犯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
停止行驶;负责宣传《公路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负责落实好干线公
路土地使用的确权工作。养路费征稽办公室负责全市汽车养路费、通行费征
收工作的管理,制定市局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做好收入稽核工作,对基层单
位的征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养路费、通行费能足额入库;严
格执行养路费、通行费征收政策、规定、办法,秉公执法,文明征稽;做好
征收政策、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使车主了解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负责全
市养路费、通行费票据管理,按规定办理票据的领取、发放、使用与缴销,
妥善保管好票据,按要求登记票据账,编制下年度票据计划及销毁票据报告;
负责全市汽车免费车辆的审核、报批及免费证的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全市缴
费车辆的减少审核工作;编制收入计划,搞好收入解缴及会计核算工作;负
责全市征稽微机设备及工作程序的管理,遵守《微机操作规程》与《机房管
理守则》;负责全市征收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考核与报批工作及征收人员的
业务培训工作,及时处理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各收费站的文明服务和文明示
范窗口建设情况,负责收费员培训工作;爱护公物,保持室外环境清洁,积
极参加集体活动;着装整齐,仪容整洁,团结互助,礼貌待人;完成局领导
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科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
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直属单位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
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
检查制度、领导定期巡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业务科室。做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存在的
问题督促落实;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处理,
当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并按
“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学习;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机械规章制度,组织制订设备购置计划,审批报废设备,
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筑养路机械的保修计划落实,搞好业务培训,根据生产需
要做好机械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定期对所属机械设备的检查和技
术指导工作,制定机械车辆管理制度和技术定额,并督促落实,做好全系统
设备、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做好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
它工作。保卫科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群防群治措施,积极做
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局职工进行“四防”(即:防火、
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法纪和公路普法教育工作;做好全局的
治安保卫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情况,
确保安全;强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处理盗窃、破坏嫌疑;负责全局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所属
单位对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门卫工作,确保机关大院的秩序的
安全;负责对已发生的重要设备被盗、被破坏案件与公安机关联系配合侦破;
负责对治保、执勤人员的管理教育,及时检查值勤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市
局常住人口和挂靠户口的管理,及时办理有关人员的转、落户手续。纪委检
查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
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检
查、处理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
围提出对党员的处分意见;对本系统的党风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提出加
强党风建设的建议,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协助党
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参加党员、党员干部评议考核和本系统的党风党
纪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会同局党委有关科
室,结合本系统纪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进行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蚀防演变的能力;受理对本系统
党组织、党员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专职或兼职纪检干部开展工作;对
本系统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素质;认真搞好行
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搞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承办上级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党纪工作事项。工会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
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组织领导全市公路系统各基
层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抓好工会基层组
织建设和局工会自身建设;协同有关科室,抓好公路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围绕局党委的中心
工作,根据公路事业发展的需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争创“五
十佳”双文明建功立业、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
动;加强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筹备组织职代会工作;组织新
颖、健康、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组织好“巾帼
建功”、“巾帼文明岗”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深入
开展“访、谈、帮”活动,组织实施好“送温暖”工程;根据《工会法》的
规定,及时收缴工会经费,并切实用好、管好工会经费;充分调动职工的工
作积极性;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局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团
委执行局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
的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搞好团组织建设,提高共青
团工作覆盖面,对基层单位团组织建设给予指导,搞好团员纳新工作;协助
局党委做好全市公路系统青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广大青工进行思想道德和
政治科学理论教育;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动员组织广大青工开展争创“青
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技术比武、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充分发挥
团员的先锋带头作用;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负责全市公路系
统团员的团费收缴、注册、统计管理;积极组织健康有益、蓬勃向上、能体
现青年特色的文体活动,激发他们的斗志,加强团组织的凝聚力;积极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其他群众组织搞好群体活动。
二、机关效能监察八项制度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1.科室目标责任制
(1)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和分管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
内容、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
任到人。
(2)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措施,明确每项
工作的标准及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
产生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3)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要科学、合理、严密,做到在保证工作质量
和充分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缩短办事时间,提
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
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量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5)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岗位目标责任
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实行行政效能考评。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各科室
及工作人员的考评,行政效能考评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结果与
年度考核、奖惩挂钩。
(7)建立健全行政效能考评档案。对机关工作人员考评结果登记建档,
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2.科长目标责任制
科长目标责任制:一是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领
导科室人员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好科室人员的政
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各科室间的互助合作,
取长补短,确保全局整体目标的实现;五是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
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3.副科长责任制
副科长责任制:一是积极协助科长工作,在科长不在时负责科里的全面
工作;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三是积极完成分担的各
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四是模范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
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4.科员、办事员目标责任制
科员、办事员目标责任制:一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交
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三是模范执行局里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5.驾驶人员目标责任制
驾驶人员目标责任制:一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
务;二是爱护车辆,及时检查维护,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节油节支;
三是严格遵守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和安全意识;五是加强政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模范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
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服务承诺制度
1.科室服务承诺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政策意识,恪尽职守,讲
究文明礼貌和热情服务。
(2)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建立服务承诺制度。按照科室职能,凡
事关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都要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办事时限、
服务质量做出承诺。
(3)科室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科室职责、服务质量标准和办事时限、程
序等,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清楚明了。
(4)对承诺的事项,要采取切实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得推迟延
误。
(5)机关人员要文明办公,积极推行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6)违反服务承诺制,要对承办人批评教育,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视情节对承办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科室主要负
责人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征稽人员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内容:向有车业户提供汽车养路费的征缴服务;向经过公路
收费站的车辆提供收取通行费服务。
(2)服务事项:缴费车辆的新增落户、转户、发放养路费缴讫证;受
理免、减征养路费的申报;停驶车辆的存牌报停、取牌启用;报废、转籍车
辆的养路费注销等;向经过收费站的车辆收费、售票、检票及其它服务。
(3)服务时限:养路费免费报批初审合格后,改一季度一次性上报省
交通厅为每月上报一次,批复后及时通知车属单位;新增、转户车辆手续齐
全由每笔业务10分钟缩短为5分钟;受理减免养路费申报审批手续由10分钟缩
短为3分钟;发放养路费免费证每车次由5分钟缩短为2分钟;车辆报停手续齐
全、符合规定每车次由2分钟缩短为1分钟;车辆取牌启用每车次由5分钟缩短
为3分钟;通行费售票每车次由1分钟30秒缩短为1分钟;检票每车次由1分钟
缩短为30秒。收费站每车道待缴费车辆不得超过5辆。
3.路政人员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内容:干线公路两侧控制区各种涉路工程和公路用地内设置
非公路标志审批以及任何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路政事件。
(2)服务事项:申批涉路工程建设登记表,当事人申请,涉路工程建
设许可证,涉路工程建设有关资料、协议书;非公路标志设置申请表,非公
路标志设置许可证、协议书。
(3)服务时限:涉路工程的审批,由原来的30天改为,审批权在市局的
受理后5天之内拿出最终批复意见;审批权限在省局的5天之内上报省局,省
局批复后2天之内落实。对损坏路产路权的案件在接到举报后,由原来的二
小时改为半小时到达现场。现场勘验、记录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小型案件当
场处理。
(4)违诺处理措施。当事人投诉公路执法人员有违诺行为的,经调查
核实,
视轻重给予下列处罚:①批评教育;②经济赔偿;③大会检查;④停职
检查;⑤调离工作岗位。
(三)限时办结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各项事务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
办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
2.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局征
稽、路政部门对外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对没有时限要求的,属各基层单位呈报的请示件,且资料完整的,有
关科室要从提供资料之日起5天内予以回复,遇休息日顺延。
4.收到举报信或举报电话及时办理,需转报有关部门承办的,应在5天内
送达,回复举报人时间可适当延长。
5.违反以上规定的,按效能监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服务对象来公路系统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
本系统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接受询问者有两位以
上工作人员,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属电话咨询举报反映的,接听电话的
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1)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
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2)服务对象要办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在承诺服
务时限内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不能当场办理
的,要负责地向服务对象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要求等。
(3)服务对象要办的业务,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
责任人要热情地予以说明;确实清楚办理程序或科室(单位)的,首问责任人
要负责地引导或交承办科室(单位)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属于不明确业务咨询
的,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科室(单位)一同解决。
(4)对前来投诉举报以及对公路系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市局机
关都有义务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反映的问题和反映人的情况,然后根据职
责移交有关科室处理。
3.首问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群众举报或领导发现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由市局纪委办公室受理。
经查实违反本规定者,按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1.超时默认责任:工作人员在承办干线公路两侧涉路工程和设置非公路
标志审批、免征养路费车辆的初审业务时,要向业户说明办理时限,明确办
结时间,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服务承诺时限,超过规定时限的审批业务,
即默认为已审批。
2.超时默认的责任追究:对违反“超时默认”的工作人员,发现一次,
给予批评教育;两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三次以上或引发投诉的,经查证属
实,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六)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给予通报批
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取消评先进资格,扣发半年目标管理奖;
造成较大影响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党内外职务、技
术职务),扣发年目标管理奖,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
职并降低一个档次职务工资,扣发一年目标管理奖,调整其工作岗位。
2.科室(单位)一年内因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效能责任制度被通报批评的,
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一年内被通报二人次以上的,科室(单位)主要负
责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扣发半年目
标管理奖。
3.本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效能责任制度,有下列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而不主动归公的;
(2)到下属单位或本单位报销应有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
用的;
(3)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的;
(4)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礼物馈赠和宴请的;
(5)刁难服务对象,延误办理时限,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6)违反群众纪律,工作作风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7)利用职权参与非法活动或营私舞弊的;
(8)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9)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4.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认真组织带领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行政
效能责任制度,造成工作效率低、作风恶劣、后果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同时,并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责任追究工作要
在市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局纪委办公
室办理和协调。
6.市局纪委办公室受理投拆或举报材料后,在5日内提出立案或不立案的
意见,报请市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立案的,由领导
小组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证据,并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调查工作一
般要在15日内结束,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适
当延长调查时间。
7.调查组应在调查工作结束后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经市局行政效能监察
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报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市局纪委和组织人事科、劳
资科按职责执行。
8.受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对责任追究的认定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做出
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市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上级监察机构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七)一次性告知制度
1.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业务的,如对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
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
2.如果对方手续不完整,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
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3.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其原因及政策依据。
4.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内容,也要一次性告知对方,并按首问负责
制的要求办理。
5.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后,按效能监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行政效能考评制度
1.行政效能考评:
每年进行两次。半年一次,年终一次。
2.考核内容:
(1)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
(3)工作态度、文明服务情况;
(4)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
(5)效能监察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考核办法: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和年终考核
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五项内容按100分计算,每项20分。95分为优秀,85
~94分为称职,60~8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称职。考评形式
由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测评与职工无记名投票结合起来打分。
4.奖惩办法:对称职以上者给予表扬,对基本称职者提出警告,对不称
职者批评教育,给予告诫,限期改正。
三、行政效能监察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姐
组长:杨桂楠市公路局党委书记
迟洪格市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丁立兴市公路局党委副书记
许维智市公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王玉明市公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丁建国市公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刘云江市公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林荣刚市公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市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
成员。
(二)办事机构:
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投诉中心)设在市局纪委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投拆电话):8 0 8 5 0 2 1
办公室主任:丁立兴(兼)
成员:张文军 俎佃良
(三)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研究、制订本系统行政效能责任制度,并带头组织落实、协调行
政效能工作。
2.负责对本系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本系统行政效能考评工作,行政效能考评与单位及工作人员年
度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结果与奖惩、评优挂钩。
4.负责对本系统违反行政效能行为,按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5.建立健全行政效能资料档案。行政效能考核情况,纳入组织人事管理
当中,作为工作人员晋升、晋职的依据。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局党委交办的行政效能工作。
四、机关工作文明服务规范
(一)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
(二)加强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工作职能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三)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增强
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四)机关各科室要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健全岗位目标
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
条件、程序、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机关科室要设置标识牌,悬挂科室职责。机关工作人员要挂牌持
证上岗,执法管理人员要身着统一服装,持证执法。
(六)机关工作人员要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工
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迟到早退,
因公外出或有事请假要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八)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准聚堆聊天、打扑克、下象棋,严禁
酒后上岗,杜绝各种形式的“吃拿卡要”。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着装整洁,服饰得体,姿
态端庄,举止文明大方。
(十)要推广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禁用"不知道"、
"不清楚"、“不归我管"、"再到别处问吧"等服务忌语。
(十一)接待来客特别是基层干部和来访群众,要热情周到,做到来有
迎声,走有送声,主动让座位,倒茶水。与人交谈要语调和悦,态度和蔼,
不准左顾右盼,厌烦草率,敷衍塞责。
(十二)电话铃响,要尽快接听,接通后,先问“你好”,然后自报单
位,有关通知、群众投诉要认真记录,并抓紧办理。接到打错的电话,要向
对方讲明情况,不要大声训斥或把电话猛然挂断。
(十三)办公服务场所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各种标识标牌内容
正确、规范醒目,便民用品齐全。
(十四) 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或各种公务活动,要提前或准时入场,
向工作人员主动出示票证,遵守会议或公务活动的各项纪律和规范要求。
(十五)机关工作人员在社会生活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行为规
范,对不文明不道德的现象要主动劝阻,不要视而不见;当人民生命财产受
到犯罪分子危害时,要挺身而出、敢于斗争,积极救助,不要袖手旁观,临
阵脱逃;当发现事故隐患或重大自然灾害时,要积极防范,及时报告,不要
置之不理。
(十六)机关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区互
助活动,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不搞封建迷信,反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
五、会议制度
市公路局实行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安排一
次,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次;会议组织要周密;召开会议应事先有计划、
有准备,除应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口头通知外,届时应备齐会议材料,做好
到会记录,对缺席者要查清原因及时补会,会议内容要记录存档;上级布置
的紧急会议或紧急任务,必须立即召开相应层次会议,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以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实施。
(一)党委会议
1.党委会议,由党委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主
要负责人列席。
2.党委会议,一般应由党委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党委
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3.党委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公路系
统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部署。
(3)研究全市公路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全市公路系统党政工作机构
设置、调整;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审批基层党
组织设立和批准接收新党员工作。
(5)按照党的政治生活准则的规定,定期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议,认
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6)听取党委成员的工作汇报,定期研究纪委、工会、团委等组织的
工作。
(7)需要由党委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4.每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均要写成纪要备查;党委成员按照分
工,组织各科室协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向党委汇报。
(二)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是公路局领导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部署局内
的各项重要工作。
1.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总工、助理调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
收有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列席。
2.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急事,可由局长
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召集。
3.局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等,传达
贯彻省局、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2)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安排;
(3)研究公路建设、养护、路政、征收、行业管理、企业改革和管理、
技术进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讨论提交省交通厅公路局、市政府批准的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各科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6)听取有关会议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
(7)研究执行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
(8)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日常工作中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
重要事项。
4.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要事前做好准备,提出具体
意见或措施,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论决定。
六、公文处理规程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公文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公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现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
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公文管理
1.局办公室是局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
工作。
2.局机关的公文由办公室的文件管理人员统一收发、保管、归档、销毁。
3.公文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
家秘密的安全。
(二)收文办理
1.收文办理程序
签收:由文件管理人员将实收件与发文簿上的文件数核对无误后签字收
文,并拆封。
登记:由文件管理人员将所收文件,逐一分类登记,填写好文件批阅单
后,送交办公室主任办理。
审核: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收到公文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
拟办: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传阅:由文件管理人员按签批的阅文范围分类传阅。
批示:由党委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提出承办意见。
承办:由有关科室和单位根据批示意见具体办理实施。
催办:由办公室督促承办科室和单位,按领导要求及时办理。
办复:由承办科室和单位将承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存档:由文件管理人员将处理之后的文件归档立卷。
2.收文办理要求
(1)凡寄发至市公路局及办公室的所有来文,均由办公室文件管理人
员签收、拆封,其他人员不得签、拆。
(2)文件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处理好各类来文,按时做好市委、
市政府政务办公网上的公文接收工作,要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不得积压。
(3)文件管理人员对下级机关要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为是否应由我局
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行文规定的公文,及时按程序办理;不符合行文规定
的公文,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4)党中央、省、市各级党政机关来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文、参
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除一般专业性材料外),应及时如数送交办
公室文件管理人员,按收文办理程序处理。
(5)需要经市局研究答复的各类请示、报告均应送交办公室,按程序
办理,经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有关科室办理,各科室不能直接受理。
(6)一般性综合材料、参阅件、简报、外地交流材料,由办公室直接
交相关科室处理。
3.文件传阅
(1)局机关设立机要室。局办公室机要人员承担文件的传阅工作,并
负责督促和提醒局领导、科室等受文单位和个人的文件管理。
(2)传阅的文件范围:上级机关来文、来函,市直各部门的来文、来
函等。
(3)传阅件要严格按规定范围和程序传阅,不能随意扩大范围;传阅
文件一律由文件管理人员传递,他人不得横传。
(4)各科室查阅文件资料,可直接到机要室和档案室查阅,确需借出
的,按规定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5)密级文电随来随传,要单夹传阅,当天阅后,当天收回入橱,并
按照保密规定做好登记和存放工作。
(三)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程序
草拟:由主办科室拟草稿,并逐项填写拟文处理单;
审核:先由主办科室及单位的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复核:送办公室负责人复核、签署意见。
签发:送局主要领导签发。
登记:由文件管理人员进行编号、登记。
印制:排版的清样由拟稿人校对并签字,办公室文秘人员对文件格式进
行把关无误后,印制、装订、用印。
存档:文件用印时,必须手续完备,并留出存档文件。存档文件要求是
拟文处理单、底稿和4份正式文件及附件。
分发:由主办单位发出,并做好发文登记。
2.发文办理要求
(1)公文的起草,要根据局领导的安排或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需要,
由科室和单位自行起草。公文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文格式要符合《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
理办法》的规定。有打印条件的科室和单位,可打印出草稿后再走程序。没
有打印条件的要使用钢笔(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誊写清楚后,再走程序。
(2)拟文送办公室前,主办单位负责人应对公文内容、反映的问题是
否符合事实、表述是否准确进行审查。
(3)拟文送办公室,一般性的文件应提前1天;急件应提前半天;特急
件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由办公室立即办理。
(4)拟文送局领导签发前,办公室负责审核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
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中
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等。
(5)市局机关行政文件有两类,一类是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文件;一类
是公路简报。市局机关党委文件只有一类,为中共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文件。
(6)各科室及部门不得直接向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行文,必须经局办
公室按行文程序办理。
(四)公文归档
1.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2.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
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
于保管和利用。
3.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的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
求。
七、东营市公路局机关电话管理规定
(一)东城新办公楼电话实行长途和市话分开。长途直拨电话只限于局
领导办公室、科长办公室、局办公室和征稽办、财务科(微机报表),其他
电话只限于市内通话。档案室、空调机房、八楼大会议室和餐厅为内部通话。
(二)部分电话费用开支由单位自理。公路建设指挥部、材料处和印刷
厂文印室电话费用自理,每年由局财务科给予转帐办理。
(三)电话费用实行经费包干,超支自理。局领导办公室电话每月150元,
科长办公室电话费每月100元,科办公室(含副科长电话)电话费每月80元。
电话费用由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局财务科按季度进行结算。凡是超出部分,
一律由个人自理,由局财务科负责办理,超支部分按科室人数分担,从本人
工资中扣除。
(四)西城办公区内电话费用,除总机室、征收所、服务中心,保卫科
电话费用外,其余一律由各单位负担。内部电话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日起,
用户直接对外通话功能关闭。
(五)此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起执行。
八、东营市公路局机关接待工作有关规定
(一)接待工作本着“热情接待、有礼有节、严格标准、内外有别、勤
俭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市局机关接待工作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未经局办公室统
一安排的接待(就餐、住宿、游览)费,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三)接待工作要厉行节约节俭原则。各科室确实有业务来往需要接待,
必须首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必须说明接待单位、人数,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
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核销;市局副职领导如需安排
就餐,要经局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市局接待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局培训中心,省、市领导来局检查指
导工作,确需在外安排食宿的,由局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
安排。局内、外部接待应严格陪餐人数,每桌陪餐控制在2~3人。关于就餐
时所上烟酒的档次问题,要以中档为主,数量要根据客人人数适当控制,主
要是增加热烈气氛,不可烟酒无度。本市公路系统内部客人就餐一律不上烟
酒。
(五)本市公路系统内部接待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标准为10元;市
局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等,人员用餐每人每天15元。外部和我们有业
务联系的单位、各兄弟地市及其他外地市来我市参观、学习、考察人员,在
市局培训中心就餐的,每人按30元标准掌握,一般每桌标准控制在200~300
元;省厅、省局及上级机关派来的检查组领导和人员,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在外安排食宿的,就餐标准控制在300~500元,食宿费由局办公室统一结算;
各兄弟地市及其他外地市来我市参观学习,考察人员住宿由客人自理。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九、东营市公路局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实行有偿使用,内部结算的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领导确定将内部乘车券按月定额分配到局领导和各科
室,节约留用,超支不补,每月一结算,特殊情况超支的由局领导研究解决。
独立核算单位用车按实际用量每月结算一次。
(二)车辆调度
车辆出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路单出车,特殊情况可先出车
再补手续。
1.局领导用车由本人或办公室通知车辆管理中心派车,办公室负责结算。
2.各科室用车由科室负责人通知车辆管理中心派车,每周结算一次。
3.独立核算单位用车凭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派车申请单直接到车辆管理中
心要车。
4.上级或有关单位用车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由联系科室(单位)填写
派车申请单并经局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派车,月底凭局领导签字的申请
单和路单计算收入。
5.市局一切公务活动及上、下班车辆由办公室通知车辆管理中心派车,
执行完任务后,司机如实填写行驶里程(台时),经局办公室主任签字作为
结算依据。
6.结婚和其他个人用车由用车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按市委规定交纳
费用(并办理结婚用车许可证)后方可派车。
7.工程监理、独立核算单位长期租用车辆的,应同车辆管理中心签订用
车合同,按预计天数和台班价格预交纳费用,每月底按实际费用结算一次。
以上所有单位用车,在完成任务后,由驾驶员据实在路单上填写行驶里
程和用车时间,用车人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三)派车原则
1.局领导、科室用车本着“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安排。局主要
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其他领导派桑塔纳2000以上车型;其他人用车根据车辆
情况酌情安排。
2.凡到市内各县(区)出差用车,需提前半天通知车辆管理中心;出市
的车辆需提前一天时间通知车辆管理中心,并填写《东营市公路局车辆出市
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出车,出省的车辆由局主要领导在审
批表上签字。凡节假日用车的,提前通知车辆管理中心。
(四)车辆使用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
1.市局领导及机关各业务科室用车采用费用包干制,由市局统一制定费
用标准,乘车券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盖章生效,由局办公室发放。
2.车辆管理中心每月同市局财务科的其它用车单位结算一次,结算依据
为行车路单。局机关各科室凭乘车券每星期一同车辆管理中心结算一次。
3.车辆使用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
(1)车辆使用计费按行驶里程或台班计算。
(2)按里程收费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收费。用车一小时之内的,按实际
里程收费,超过1小时按班收费。
(3)用车时间不超过4小时,行驶里程低于60公里的按5个台班收费,超
过60公里的,按实际里程收费;用车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行驶里程不
超过120公里,按一个台班收费。行驶超过120公里的一律按里程收费。
(4)用户只租用单程车辆的,按双程里程计费。
(5)值班车辆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参照上述标准结算。
(6)车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轮渡、停车、看车费
及住宿费等费用,由用车人签字后,每月车辆管理中心与局财务科和其它用
车单位结算。
(7)车辆执行任务过程中,凡遇加油、车辆故障、维修、堵车等耗用
时间和里程均不收费。
(8)各业务科室用车费用有节余的,转下月使用。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印鉴管理
财务专用章及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印章(即:银行开户预留印鉴)
必须分开专人保管,严禁一人统管;没有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任
何人不得私用以上印鉴。在业务上,如须用印鉴时,经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
责人批准同意后,财务部门须派专人参与负责办理。若负责管理印鉴人员擅
自越权使用印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货币资金管理
1.单位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单位支出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
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3.不准用现金结算工程价款。
4.出差人员办理外购业务借用的备用金,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没有
单位负责人签字,不得外借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私设“小金库”。
6.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要按规定用途签发银行票据,领用人不得擅自改
变用途或扩大购买力。要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财务部
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出
纳人员应按照现金银行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及
“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根据现金日记账余额与现金库存数进行核
对,做到账实相符。同时要及时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好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
(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
1.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设置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分工明
确,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登记各类明细账,账户设
置合理,按要求结出余额。
3.按成本核算对象,正确分配各项费用。对固定资产的调拨、使用、报
废、提取折旧等进行严格的监控。
4.按时编制、审核、汇总、上报会计报表,及时收集整理会计资料,并
按时归档。
十一、廉政建设规定
(一)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礼物馈
赠和宴请。
(二)严禁公款私人宴请,对外接待严格规定标准,禁止公款高消费娱
乐、健身等活动。
(三)严禁借出公差游山玩水,或以参加业务会议、考察学习名义变相
旅游。
(四)在工作交往中,不准接受索要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等。
(五)对未能拒收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登记上交。
(六)禁止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单位及下属单位或有业务联系的单位
报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十二、市公路局文明服务用语
1.您好;2.请进、请坐;3.贵姓,您在什么单位工作?4.请问您找谁?到
哪个单位?5.请问联系什么事情?6.请稍等,马上给您联系;7.别着急,请
您慢慢讲;8.请出示您的证件或介绍信;9.对不起,如果没带证件,请您先
到门卫办量登记手续;10.请问您与领导有预约吗?11.很抱歉,您要找的人
已经外出,请您下次再来联系;12.请收好您的证件或介绍信;13.请带好您
的物品慢走。14.谢谢!不用客气;15.请您多提宝贵意见;16.对不起,我们
的工作没做好,请您多谅解,我们一定认真改正;17.您的建议很好,我们一
定尽力去做;18.对不起,我们正在开会,请您稍候;19.领导不在,需要我
们帮您转告吗?20.恕不远送,欢迎再来。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
我国已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新形势、新任务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至关重要。全市公
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
神,以公路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局党委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深化反腐败
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开拓创
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实现创建
文明行业“十连冠”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任务和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公路行业实际,提出以下
任务: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继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在落实巩固、提高上下
功夫,重点抓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和
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在原来清理基础
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使其自觉拒收;凡未能拒收的,按规定登记上
交。凡顶风违纪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本系统用公款
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五不准’”的规定。领导干部
除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外,还要严格遵守其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
不准从事公路经营活动和承接分包工程;不准从事公路工程咨询的中介活动
和工程招标的中介活动。
(3)严格执行“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严肃领导干部到本系统单位报销由本人及其配偶、
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一律责令其退还,并视情给予党
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单位有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同时要求所有公
路行政执法人员、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不准让施工单位报销
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凡违纪者,已经发现给予从严处
理。全系统工作人员不准长期借用其单位的财物。已借用的,要及时归还纠
正,拒不纠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重点报告:
领导干部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
建房,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境)留学,配偶和
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全市公路系统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中央、省委、
市委的有关规定,自觉对照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党组织要对落实情况加
强督查。
(5)严格执行“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压
缩会议,庆典活动和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等方面规定。全系统领
导干部,特别是市局机关干部和各单位领导,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
健身活动,不准机关干部进洗脚房、洗头房、娱乐厅等场所公款消费。
(6)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
决定》切实转变作风。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切实转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做
学习上的模范、艰苦奋斗联系群众的模范、履行职责开拓进取的模范、廉洁
自律当好公仆的模范。全市公路系统各单位要把完善从政规范与严格管理监
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厉
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继续抓好案件和信访举报查办工作。
查办案件工作,坚持从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队伍违纪违法为重
点,在继续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经济案件的同时,对公路工程建设中
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安全事故中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加大查处力度。要
重视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继续坚
持信访接待日制度,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市局。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苗头,为
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有针对性的信息建议。
3.进一步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持领导体制不变,治理力度不减,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继续签订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状,层层分解责
任,做到奖罚分明。
(2)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以局机关、路政、征稽、收费站等窗口单位为重点,
以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为标准,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努力提高行
风质量。
4.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的审批事项已经公布。要严格审批
程序,规范运作,明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环节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
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
审计监督,强化资金监管,深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严肃
查处违规行为,各单位要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公款私存,坚决取消“小金库”。
一经发现,违规资金一律收缴。同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对该单位的
党政一把手实行纪律追究。
(3)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纲要》,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完善民主推荐、
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积极推行科级干部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制度,
实行任前公示制度。纪监要加强对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推荐提
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违
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大力加强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坚决制止和纠正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
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
序的若干意见》、《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全面推行工程廉政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对工程立项、招投标、施工过程、工
程验收以及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的监督监察,严肃查处公路工程建设
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和领导干部以权谋权行为。
(5)继续推进政务公开。要认真贯彻市政府《东营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
制定公路系统政务公开实行方案,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边公开边
整改的原则,大力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充分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
保障体系,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全市公路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同学习
贯彻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全面贯
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反腐倡廉
工作中去。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决定》的各项落实情况的
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每个
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自觉地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
行为;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议论;不允许公开
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禁止参与各种非法组
织和非法活动。党员干部对组织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要在坚决执行
的前提下,声明保留,并可以向组织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同组织决定相反
的意见。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违
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党组织要担负起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
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重要的位置。基层党组织要向市局党委报告
执行纪律情况,纪委要对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情
况加强督查。
2.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公路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
权力,管钱、管物、管工程。因此,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政责
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一刻也不能放松。按
照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全市公路系统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
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广泛开展“三不违”(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教
育活动,使他们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解决好为人民掌好
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
力。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宣传正面典型为重点的示范
教育和以剖析典型腐败案件为重点的警示教育。着重解决党员干部在坚持党
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和价值观。要抓好党的作风教育,切实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奢侈享
乐等突出问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努
力提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
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自觉性,主要领导带头履行责任,进一步形成反腐败的局面。要健全制度、
明确责任,着重抓好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突出中纪委提出的六
个重点,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不抓不管,以致屡
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
必须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列入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4.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组织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负有重要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
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继续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工作,
关心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配齐纪检监察信息员,并加强对信
息员的教育和培训,更好地发挥基层纪检职能作用。各单位纪检工作者要深
入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七一”讲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在中纪委七次
全会上的讲话,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切实转变作风,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
革创新,使纪检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
(三)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总抓手,党组织一把手要亲自
抓、负总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规划,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
地结合起来,总体部署,分段安排,督促落实,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
到实处。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杨桂楠为组长,局长迟洪格、党委副书记丁立
兴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纪委副书记、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风
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在抓好
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特点,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为此,对市局机
关各科室重申和分工:①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
价证券的规定,以及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奖励和赞
助参加健身活动的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②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
业五不准”的规定,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③落实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学习和
“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有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的规定,由局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纪委负责;④落实《关于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由组织人事科、纪委负责;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
责任审计,由局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负责;⑥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决
定》,加强作风建设,由组织人事科、纪委负责;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
会,由组织人事科、纪委负责;⑧制止公款吃喝玩乐、公务用车管理,由局
办公室、车管中心负责;⑨治理公路“三乱”,由征稽办、路政科、纪委负
责;⑩公路工程廉政建设,由工程科、纪委负责。
要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机制的作用,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为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做
出更大贡献。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负的
责任,保证中央、省、市和全市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
贯彻落实, 维护改革、 发展、 稳定的大局,按照市局党委的要求,特别是
2002年全市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责任内容
各县(区)公路局、直属各单位、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及其领导干部在党
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
求,分析各单位、各支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年内至少召开两
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管好
班子和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
和治理腐败。
4.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
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五届六中全会、中
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加强
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广泛开展“三不违(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
教育活动。
5.纠建并举,深化公路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
6.积极支持配合纪检工作,帮助纪检工作人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
问题,为纪检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目标要求
1.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依靠职工支持
和参与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
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公路建设、
创建文明行业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同考核。
2.要本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
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各单位党支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
手”负总责。
4.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列为民主生活
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与班子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
起来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5.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6.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积极主动配
合纪检机关做好查办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压制不查,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单位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
责任。
7.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坚决
查纠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以及以言代法等问题,保证不发生因“冷、横、硬、
顶”等工作作风问题而引发的恶性事件。
8.按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
任。
(三)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违反本责任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情
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1.对本单位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得不力,以致发生重
大案件和重大事件及恶性事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
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
免职。
2.对本单位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
责任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
销党内职务处分。
3.对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
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党内违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
或开除党籍处分。
4.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并造成恶
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主管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其他有明显违法的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
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
弄虚作假的,给予直接领导主管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层人员阻挠、干扰、对抗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
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主管人严重警告或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7.本单位违反《廉政准则》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突出的,给予直接
领导责任的主管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建设“信用东营”工
程规定,并给公路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警告、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对年内责任目标落实不力,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
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