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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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局以来,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
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属各单位按
照局党委的要求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全系统综治工作组织健全、人员到位、
责任明确。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重点人口管理制度》、《重
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保卫工作例会制度》、《护卫巡逻制度和处罚制
度》等规章制度,并成立了治保、帮教、调解、普法、消防、巡逻6个小组,
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治理体系,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
题,把各种矛盾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历年来,在市综治委、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公路局连续十二年被
市综治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 并在市综治委组织的争创
“文明小区”、创建“平安单位”、创建“零案单位”等一系列活动中,获
得“文明小区”、“平安单位”、“零案单位”等荣誉,2002年,市公路局
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建局二十年来未发生一次综治案件,为全局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工作、生活环
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