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领导育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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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种苗工作地开展,努力做到育苗和造林的密切衔接,并实现育苗基地化、
良种化。早在1995年,副省长邵桂芳就指出“发展林业,要从种苗抓起,各级领导
干部都要亲自办育苗基地”。1996年,东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阎启俊的市长育苗
基地在东营区龙居乡,经营面积8公顷,主要品种是桑树选792。当年全市共有领导
育苗基地面积122.0公顷,其中市级领导育苗点2处,面积14.3公顷;县级领导育苗
点5处,育苗面积17.7公顷;乡级领导育苗基地58处,育苗面积90公顷。胜利油田、
军马场、国营农场等厂矿企业办育苗基地36处,育苗面积260公顷。
1997年3月5日, 山东省林业厅以鲁林种发[1997] 2号文, 下发《关于印发
〈山东省领导育苗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领导育苗基地的规模、圃地选择、划
界立碑、良种使用、档案管理、资金投入、检查验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九五”
期间,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亲自办育苗基地, 市级领导者的育苗基地面积要在
6.7公顷以上,县(市、区)级3.3公顷以上,乡镇级0.7公顷以上”。
2000年, 全市兴办各级领导育苗基地44处,其中市级领导育苗基地1处,面积
10公顷;县级领导育苗基地5处,经营面积 44.3公顷,乡镇领导育苗基地38处,经
营面积145.2公顷。到2003年6月底,全市累计兴办各级领导育苗基地 421处,经营
面积达到1833.3公顷。领导育苗基地的建立和发展,示范带动了全市种苗产业的发
展,使全市林业育苗逐步走上了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