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林业灭荒 资料库:东营市情资料库 章节:东营市林业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article/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article/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4年,山东省为争创全国北方第一个消灭荒山的省份,省长与全省25个荒山 (滩)大户的县、区长签订一年消灭荒山(滩)绿化责任状。其中,有东营市的河 口、垦利、利津3县区。同年,东营市市长也与北部4个荒滩荒地面积较大的县、区 签订绿化责任状,并确定将辛河路、青垦路、广青路、海河路、广利河“四路一河” 造林绿化作为重点抓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当年完成人工造林8133.3公顷(不含经济 林),扣除含盐量5‰以上的暂不灭荒地,全市宜林地剩余率1.02%,大于1.33公顷 宜林地剩余率0.79%,分别低于林业部10%、3%的林业灭荒标准。东营市如期完成林 业灭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