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绿化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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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原绿化达标
1986年,林业部颁布《平原绿化标准》,并在河南召开全国八省区绿化会,要
求平原县限期达标。东营市3县2区均为平原县区。1986年下半年,制定《东营市平
原绿化规划》,以后逐年狠抓落实,至1993年下半年,广饶县率先实现平原绿化达
标, 其它区、县1994年6月实现平原绿化达标,东营市被林业部授予“全国平原绿
化先进单位”。
二、“八五”绿化达标
“八五”第一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做出《关于学习广东奋战十年绿化山东的
决定》 ,制订发布《山东省“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1991年5月,中
共东营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苦战十年绿化东营的决定》,明确提出“三年绿化
达标, 八年全面绿化” 的奋斗目标,并把绿化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
1992年4月, 市委、市政府又制定《东营市“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
规定每年对造林实绩进行检查验收, 兑现奖惩。19 92年底,广饶县西营乡率先实
现“八五”绿化达标;1993年底,稻庄镇、颜徐乡、石村乡实现“八五”绿化达标;
市政府对达标乡镇分别给予表彰, 发奖金2万元,有关人员晋升一级工资。至1994
年底,广饶县15个乡镇全部实现省颁“八五”绿化达标,并通过省级验收,广饶县
政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获奖金10万元,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县长、林业局长
记二等功。 至1995年底,全市“八五”绿化达标活动基本完成,全市扣除5‰以上
盐碱地,林木覆盖率达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