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1988年森林资源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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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清查概况
1988年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是在1978年建立的连查体系基础上,以陆地面积为
调查总体, 采用双因素系统抽样的方法进行的。清查从1988年2月初开始,至1988
年10月初结束, 历时8个多月。参加清查人员共计69人,其中行政领导10人,专业
技术干部59人。组成1个技术中心指导组和10个外业调查工作组。
根据全省统一布点要求,东营市按照1:50000地形图上双公里网的交叉点布设
样点,共布设样点1943个。其中复位样点81个,新设样点1862个。其中东营区布设
样点292个, 复位样点18个,新设样点274个;河口区布设样点522个,复位样点13
个, 新设样点509个;垦利县布设样点477个,复位样点17个,新设样点460个;利
津县布设样点360个, 复位样点31个,新设样点329个;广饶县布设样点292个,复
位样点2个, 新设样点290个。其中东营市广饶县有7个样点落入潍坊市寿光县。外
地市落入东营市样点5个,其中潍坊市寿光县有2个样点落入广饶县,惠民地区博兴
县有1个样点落入广饶县, 1个样点落入东营区,滨州市有1个样点落入利津县。东
营市落入海域的样点145个, 其中东营区30个,河口区27个,垦利县47个,利津县
41个。 全市实有样点1796个,其中东营区263个,河口区495个,垦利县430个,利
津县320个,广饶县288个。
其地类分布情况如下:
林业用地样点234个,占13%。其中有林地26个(林分26个:用材林样点14个,
防护林样点3个,经济林样点9个);灌木林地样点57个,占24.4%;未成林造林地
样点3个,占1.3%;无林地样点148个,占63.2%。
非林业用地样点1562个, 占87%。其中农业用地样点732个,占46.9%;未利
用地样点341个, 占21.8%;水地样点228个,占14.6%;其它用地样点261个,占
16.7%。
二、资源清查结果
通过本次森林资源清查,查清全市土地总面积为71840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
积为93600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农业用地面积292800公顷,占全市土
地总面积的40.8%;水地面积91200公顷,占12.7%;未利用地面积为136400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其它用地面积为1044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5
%。
林业用地:有林地10400公顷,占11.1%;灌木林地22800公顷,占24.4%;未
成林造林地1200公顷, 占1.3%;无林地面59200公顷(宜林荒地58000公顷,采伐
迹地400公顷,宜林沙荒地80公顷),占63.2%。
农业用地: 1. 林网情况。 已林网面积18000公顷, 占6.1%;适宜林网面积
170800公顷,占58.3%;不适宜林网面积10400公顷,占35.5%。2. 间作情况。已
间作面积10000公顷(桐粮间作9600公顷, 条粮间作400公顷),占3.4%;宜间作
面积87200公顷(宜桐粮间作26800公顷,宜枣粮间作26400公顷,宜其它间作34000
公顷),占29.8%;不宜间作面积195600公顷,占66.8%。
其它用地:1.村镇用地29200公顷,占28%;2.城市用地4400公顷,占4.2%;
3. 工矿用地6000公顷, 占5.7%;4. 道路用地15200公顷,占14.6%;5. 杂用地
49600公顷,占47.5%。
森林覆盖率: 经过清查,全市森林覆盖面积为3320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62
%。全市林木覆盖面积36400公顷,林木覆盖率为5.07%。
林木蓄积:全市活立木总蓄积为489006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为113292立方
米,四旁树木蓄积为375714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