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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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现有林业执法人员10名。林业执法依据《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
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1984年,区农委所属的林业站,依据《森林法》及实施条例,在规定采伐限额
内,对需要采伐林木的集体单位和个人,办理林木采伐证、运输证件。
1990年10月至1996年12月,东营区在东营火车站设立木材检疫点。1991年5月,
区编委正式确定东营区森林植物检疫站编制3人, 重点对外来木材、木制品进行病
虫害检疫, 查验相关证件;1994年4~12月,东营区在胜利大桥设立木材检查点,
对过往运输木材、林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1994年12月至1995年10月,成立道路巡
查组,在东营区辖区内巡查木材运输车辆,查验有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
1998年10月,根据市林业局统一安排,东营区林业局林政股、林保站开展林业
联合执法工作,实行内联与外联相结合的办法,弥补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大了
林业执法力度。同时,积极组织参加林业“严打”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积案、大
案。据统计,1998~2003年6月份,东营区共查处涉林案件50余起,有效保护了森林
资源安全,宣传了森林法规。
2001年,东营区对林地、林木进行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共登记林地面积2275.4
公顷,发放林木确权证405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