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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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自建立以来,利用多种媒介宣传自然保护的意义,先后被中央及地
方各级报刊录用的各类文章、消息、报导百余篇;邀请国内外有影响的记者、专家、
学者、政府官员到自然保护区采风、考察,拍摄了《风光独秀黄河口》、《年轻的
湿地》等专题片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放。利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
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爱护自然保护区的自觉性。
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派科技人员参加了湿地保护
等技术培训和业务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