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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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市林业局领导一贯重视档案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83年建立以主要
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
研究解决机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硬件建设,使局档案室由原来的几平方
米扩大到现在的40余平方米,并且达到办公室、档案室、阅览室“三室分开”的要
求。
市林业局不断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促使其步入全省、全市先进水平。特别
是2003年上半年, 市林业局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1.5万元,为
局档案室配置空调、防磁柜、去湿机、消毒机、吸尘器、密码橱、摄像机、录像机、
照相机、刻录机等档案办公设备,安装先进的档案管理软件,改善全局档案、资料
的保管利用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1994年11月,市林业局获“机关档案工作省三
级先进单位”称号,1998年10月获得“机关档案工作省二级先进单位”称号,1999
年被评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2000至2002年,市林业局连续受到市档案局
的通报表扬。 2003年6月,被市档案局、市人事局授予“全市档案系统先进单位”
称号。 1998年3月,东营市林业局被市保密委员会授予“1996、1997年度全市保密
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90年,王春芳被市委评为“全市文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994年、2002年
刘爱婷被市委评为“全市文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999年被评为“全市档案工作
先进个人”。
二、建章立制
市林业局机关档案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
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档案局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
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东营市林业局档案工作制度》、
《东营市林业局科技档案管理办法》、《文档人员工作守则》、《文件借阅制度》、
《文件传阅制度》、《文件清退、销毁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认真
贯彻实施,促进了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到2003年6月,市林业局有379卷文书档案、13件荣誉档案,保存于市档案馆。
各种期限的280卷文书档案、55册资料、400余册图书、236盒会计档案、103册会计
报表、5册照片档案、6盒磁带、20盘录像带等,都保存于市林业局档案室。为方便
查找和利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了全引目录、专题目录、文号
索引、基础数字汇编、图书目录等检索工具,档案、资料的借阅、清退都严格登记
手续,并随时注意搜集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1998年,开始编写《档案、资料利
用效果汇编》,到2003年6月,共编写5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