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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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产核资
市林业局根据东营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共进行了3次清产核资。
第一次清产核资。 1997年9月,根据东营市国资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检查工作会议的要求,东营市林业局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产核资国有固定
资产总额76548元。
第二次清产核资。2001年10月,按照东营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所
有单位的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清产核资固定资产总额2103168.40元。
第三次清产核资。2002年月7月,依据东财清[2002]4号文件精神再次组织有
关人员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本次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面数3486185.83元,清查数
3392154.76元,固定资产盘亏30759.67元,待报废固定资产63261.40元。
二、产权登记
1997年,东营市林业局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三、林业审计
市林业局每年年终都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并积极配合市审
计局和市财政局对市林业局财务每年财务大检查一次;对局主要负责人的变动随时
进行离任审计;对林业基础建设工程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