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野生动植物管理 资料库:东营市情资料库 章节:东营市林业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article/1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8/article/1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野生动物资源管理
    1.严格猎枪、弹具管理。自建市至1994年,猎枪、弹具的购买,分别由市林业
局、公安局严格把关,控制数量。对合法购置的猎枪,发给持枪证,定期审核,并
控制狩猎地点和狩猎期;对非法经营者,由公安局查封没收。1994年,公安部行文
禁止销售猎枪,并对全市猎枪进行查缴或没收,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2.对湿地资源在进行详细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保护措施。
    3.禁止野外猎捕野生动物制作标本,违者以乱捕滥猎论处。
    二、野生植物管理
    1997年省林业厅制定了《山东省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实施细则》,调查
工作由各地林业局组织林保人员实施。如何管理,尚待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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