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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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土地经营方式主要有“大包干”、“家庭联产计酬”、
“联产承包”等多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后逐步过渡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建市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
相继出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
1999年1月28日,市政府以第39号政府令《东营市林地产权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下发后,全市以拍卖为主,以联包制、承包制、统管制等形式为辅的林地产权制度
改革全面展开。4月27日,东营市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在广饶县石村镇召
开。来自全市五个县区林业局的分管局长、林政股长及重点乡镇的负责人等50多人,
参加现场会。 市林业局于8月和10月又分别召开现场调度会议,要求按照“谁造林
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谁经营谁得利”和“面积宜大不宜小,期限宜长不宜短,
价格宜低不宜高”的原则,做到宣传到位、标的到位、公开到位、签订合同到位和
跟踪服务到位。至11月30日,全市共签订拍卖、承包合同29098份,完善合同9186
份,实现拍卖、承包、统管各类林地2.92万公顷。其中防护林1.47万公顷,用材林
3193.33公顷,经济林1133.33公顷,收取拍卖、承包费用268.5万元,全市乡村范
围内基本消灭了无人管护的“公家树”。
2001年,为不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东营市将重点主要放在路域、水系新栽林
地和采伐更新迹地上。采取植树地块确保栽树成活,在落实产权、明确责任的基础
上,发放林权证的办法。当年全市共签订拍卖、承包合同1.2万份,接受宗地申请
9023份,发放林权证6365份,拍卖、承包林地3.86万亩,拍卖沟渠136条、77000余
米,路63条、15200余米,群众投入和回收资金130余万元。
2002年,市政府为鼓励造纸林发展,制定了达到标准每亩给予补助200元的优
惠政策。全市民营造林企业和林业专业大户都纷纷参与到造纸林试点工程上来,到
2003年6月底,承包林地270公顷以上的企业7个,20公顷以上的林业专业户28个。
其中山东省鲁建集团承包宜林地1900公顷种植速生杨,东营市新域林业开发有限公
司造速生林面积240公顷,黄河口造纸林培育中心270公顷,横店集团270公顷,圣
霖公司354公顷,裕丰公司360公顷,科棣公司54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