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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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推广法》、《森林法》及其实施细
则、《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东营市林业局
结合“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宣传,东营市林业局每年都组
织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每年“植树节”宣传活动、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森林法》实施十周年大型宣传活动、新森林法宣传周活动、森林法实施条例执法
宣传月活动、《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爱鸟周”活动等一系列宣传
活动,通过报纸、刊物、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发林业宣传专版、专刊、
专题片,搞专题采访,电视公益宣传字幕,由分管市长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
还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设置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
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宣传、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对个别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
电视曝光,搞好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提高了全民的绿化意识,强化了群众的
林业法制观念。同时,以林业法律法规和市普法办公室确定的普法规划内容为重点,
组织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五学法日,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
为辅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法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如组织了“两法一条例”问答
卷测验活动、普法知识小测验,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1990年至2000年,派
130人次参加省、 国家林业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班,派50人次参加电视法制讲
座。 全市共举办林业法律知识讲座和学习班6期。在“一五”、“二五”普法工作
中,市林业局都获得“市级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在“三五”普法档案、材料的展
评中,市林业局被评为“一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