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业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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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东营市借鉴济南市、日照市联合执法的经验,把林业公安、林政、林
保、三支队伍联为一体,发挥综合效能,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林业执法
队伍,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执法力度,确保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
实施。 1998年10月1日,东营市林业联合执法大队正式成立,丁子忠兼任大队长,
董连三、张建平任副大队长,下设联合执法办公室,辖案件审理科,执法监督科,
野生动物保护、 检疫科,为内设临时机构,合署办公。同时向社会公布6部举报电
话,聘请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由林政、林保组织参加
的联合执法中队,负责本辖区内联合执法工作。
林业联合执法大队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
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任务。东营市林业联合执法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已经形成
具有东营特色的执法之路:一是执法形式抓“联”。坚持内联与外联相结合,内联
即林政、公安、林保三支林业执法队伍联合,实行业务上的独立性与执法上的联合
性相结合,并采取市、县区联手联动以县区为主的办法,强化系统内部上、下级联
合执法;外联则坚持与公、检、法、司、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
战,形成联合执法网络。二是执法内容抓“全”。以往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只限于
乱砍滥伐、滥占林地、乱捕滥猎案件的查处,忽视了木材经营加工领域的管理。如
今林业执法的内容更全面,路子更宽,业务更广。三是执法队伍抓“专”。全市今
已形成以林政为主体,林政、森林公安、林保、种苗(2000年12月,《种子法》颁
布实施后,种苗站开始了行政执法工作。)四支执法队伍一个窗口面向社会的格局,
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通过学习、培训、全市林业联合执法队伍的素
质越来越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初步形成了专群结合、机动灵
活、防打有力的林业专业管护体系。四是执法监督抓“严”。市、县两级分别设立
举报电话,设立林业行政违法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和检举。对接访的案件进行
严格登记。案件调查终结,在报行政负责人审查决定前,将全部案件材料送法制机
构提出初步意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不避重就轻,努力做到不丢
不漏。 1998年10月至2003年6月,共接待来访人员24人次,电话举报63次,信件举
报15封,做到件件有查处、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五是执法程序和管理抓“规
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执法要素合法化、文书制作规范化、
政务管理公开化、办事效率高效化的“四化”要求。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执法
检查、建章立制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六是执法方法抓
“典型带动” 。1 999年,重点推广广饶县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和河口区强化林业联
合执法的典型经验, 2000年, 推广东营区油地结合创造执法软环境、利津县巧借
“外援”清理林地带动执法和垦利县以“三号行动”为契机强化木材流通管理的典
型经验,走出一条典型带动的新路子,形成“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良好局面。
七是执法基础设施抓“配套”。为搞好东营市林业行政联合执法和护林防火工作,
1998年至2003年6月,市县区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加强林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森林防火硬件建设。配备摄像机1部、采访机1部、举报电话6部、微机3台,同
时在国营利津一千二林场和垦利县孤岛林场派出所组建森警110队伍。 八是执法效
率求“高”。实行案件接访,接件人和办件人分离制度,形成由一个窗口对外接件、
对内催办的工作程序。制定《东营市联合执法督查办法》,使各类林业案件得到及
时有效地查处。九是执法效果求“好”。市县区两级林业联合执法队伍采取集中检
查与专项“严打”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工作。1998年与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
监察局等部门联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林业严打活动。1999年组织了2次林业
严打活动,2000年至2003年6月,开展5次专项林业严打活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林木
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由过去的被动等案变为主动出击。1998~2003
年6月全市共查处破坏林木、林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309起,结案率95%以上,
挽回经济损失3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