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木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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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华东区和山东省制定了《华东区木材管理办法》、《山东省木
材采伐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木材市场管理办法》由于执行不利,木材采伐与
市场管理不善,一些群众随意砍伐树木。60年代,国家实行物资统一调配,把木材
生产和流通逐步纳入计划轨道。70年代,木材市场时封时开,呈不稳定状态。建市
以后,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了木材采伐许可证制度,东营市
各级加强林木市场管理,运输木材出境的,必须持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
输证。但是由于木材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人员缺乏等原因,
全市木材市场管理和流通渠道管理还比较混乱。80年代末,木材管理逐步加强。
一、木材运输管理
1988年4月, 为加强木材流通渠道管理,东营市林业局分别在火车站附近和市
纺织厂附近东王路上设立2处木材检查站点,其它由县区林业局设立检查站3处,当
年签发木材运输证517份。
1988年10月8日, 东营市林业局、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整顿
木材流通渠道加强经营管理的通知》(东林发[1988]第28号)。《通知》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7]20号、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鲁发[1987]21
号文件和国家经委、林业部、财政部、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1988]
122号文件精神, 凡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同意并签署
意见,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木材运输必须持运输
证明和检查检疫证明。木材实行林业部门归口管理,强化了林业管理职能。
1989年11月16日,东营市林业局、交通局、东营市火车站转发山东省林业厅、
铁道部济南铁路局、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木材运输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凡需
运输木材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检查和检疫,实行一车一证。否则,铁路、
交通部门不予承运,林政管理人员和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有权对经营、运输木材
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1990年6月,市林业局与东营区林业局联合办公,
抽调精兵7人, 在东营市火车站附近设立木材检查站点,挂“东营区林政管理站”
的牌子,工作2年,收取育林费、林政管理费、检疫费20余万元。1991年6月21日,
东营市林业局以东林政[1991]02号文件下发通知:河口区林业局负责本辖区内省
内木材运输证的签发工作。
1993年全市共签发木材运输证150余份, 1994年至1999年年均签发木材运输证
290余份,2000年签发1100余份;2001年签发1075份;2002年签发970份。
1999年5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1999]34号文件,批准设立垦利县
(城关)木材检查站,每年检查苗木、木材及林产品运输车辆3200余辆,依法查处
非法运输木材案件30余起,补检木材600余立方米,苗木100万株,追缴规费10余万
元,通过对木材运输进行监督检查,控制了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疫情的发生,规范了
木材流通市场,保护了森林资源。自检查站设立至今,没有“三乱”现象的发生。
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1988年10月8日, 根据国家有关通知精神,东营市林业局组织各县区林业局,
对木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工作中要求,对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级以
上林业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各县区林业局印制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全市发证121份。
林业部归口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有油锯、 松香、人造板。1996年4月10
日,林业部以林产企[1996]16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延期换发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中规定,将人造板中中密度纤维板新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同年11月19日,
东营市林业局、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转发山东省林业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关于转发林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木片经营加工单位加
强木片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1 2月,全市清理整顿木片经营加工
单位39家,及时发放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2001年山东省林业局制定的《木
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东营市林业局立即组织各县区林业部门开展清
理整顿工作,但由于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证件收费标准省级还没有明确批文,这项
工作开展得不彻底。 2002年7月底,山东省林业局、经贸委、农业厅和工商行政管
理局联合转发了国家四部委办局《关于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
通知》 ,东营市林业局及时牵头转发了文件,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自8月中
旬起,组织各县区林业部门对现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工作中
坚持整顿为主、清理为辅,实行企业自查、主管部门审查、“协调工作组”检查验
收相结合的办法, 共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131家,其中,企业39家,
个体经营业户92家, 换发证件114份,查处非法经营业户7家。到2003年6月底,全
市清理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达到80家、个人经营业户9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