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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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是野生动物保护方针。开发
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是科研、医药的需要,也是人们日益提
高的物质享受的需要。如果直接猎取野生动物,其资源必定越来越少,只有进行驯
养繁殖,利用繁殖的第二、三、四代野生动物,既解决了需求,又防止了资源的减
少。
建市前,军马场驯养梅花鹿、马鹿等,以采割鹿茸为目的,现在继续驯养。到
2002年,驯养梅花鹿810头、马鹿461头。在其带动下,养鹿业蓬勃发展。尤其是20
世纪90年代以来,成立了一大批养鹿企业,如兆贵鹿业有限公司、方大鹿业有限公
司等,另外还有零星养殖。
1991年, 东营市建立南郊养狐场,以出口皮张为目的,开始饲养了500头,最
大存栏量达5000头。在其带动下,各县区农村养狐业发展很快。今全市共有养殖户
192家,养狐60000余只,成为农村收入较高的产业或家庭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