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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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1994年国地税分设后,东营区国税局始终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紧
紧围绕组织收入工作中心,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围绕“两个文明”建设
开展各种创建活动。9月,在全局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1995年, 深入开展“三学”活动。5月,印发《东营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单位”、“青年文
明号”等活动。
1996年6月,在全局开展向侯翠莲、陈安礼、谭振亮学习活动。1996年,2人被省
国税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2人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授予“全国信访工作
先进个人”称号,1人被团省委、省国税局评为“文明服务先进青年”,1人被团省委、
省国税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
1997年,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工作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先后开展争创“文明单位”、“争做纳税人满
意的征管员”活动。6月,市区国税局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1998年,先后组织开展向李祥顺、骆学勇、刘兴安、李先进等先模人物学习活动。
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在局机关建立老干部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在基层分
局建立3个图书室、3个职工小家和1个职工之家。5月,胜利分局被省总工会授予“模
范职工小家”称号。
1999年2月, 印发《市区国税局一九九九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局的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
6月, 印发《东营市市区国税局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文明行业
创建活动。1人被团省委、省国税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0年, 印发《市区国税局二00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加强对基层征收
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理论中心组学
习制度, 把理论学习制度化,制定学习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学习计划。1人被团
省委、省国税局等13个单位联合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并记三等功。
征收计会科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2001年,印发《东营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意见》。围
绕“创一流业绩,树国税形象”的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
文明号”、“安全文明单位”,争做“纳税人满意征管员”、“安全文明户”等群众
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月,胜利管理分局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荣誉称号。10月,在全局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为新疆灾区捐送衣物1000余
件。
2002年,深入开展争创“信用机关”活动,要求税务人员诚信执法、诚信服务,
树立国税部门和国税干部的良好信用形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招商引资和改善软环
境建设先进单位。5月,开展“爱心献春蕾”活动,共为贫困学生捐款4640元。6月,
市区国税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9月,开展为下岗职工捐款活动,共捐款15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