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改革
1996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重心要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要求,
积极推行农村征收机构征管改革,将10个国税所合并,成立胜利分局、辛店分局、史
口分局和牛庄分局4个农村分局。 改革后,机构精简,实现集中征收,节约了征税成
本,加强了征管力量,推动了基层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奠定了基础。
1997年,按照省国税局提出的“抓到位、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的要求,进
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初步建成“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三大系列进
行专业化分工,建成集税收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办税服务厅6个,实行“税银一体化”
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为纳税人创造高效、快捷、便利的办税环境。
1998年,按照省国税局《关于规范基层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试行办法》,结合市
区局实际,制定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设置工作岗位,将征管各系列
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在办税服务厅理顺窗口设置,规范业务衔接手续,强化税源监
控,形成划片管理的格局,实现纳税业户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缴纳
税款“一条龙”服务。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配备计算机60台,初步实现征收、会统、
稽查、办公自动化。11月18日,与东营公安分局、区地税局联合成立税警联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查处全区范围内的偷税、抗税、骗税及重大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
税案件。
1999~2000年,按照省国税局“落实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适时成立专
门的评估机构,充实评估人员。积极推行纳税评估,解决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脱节的
问题,有效遏制异常申报,形成征收、管理、评估、稽查四位一体的征管格局。与工
商、技术监督部门合作,对税源实行户籍管理,按照“先主要街道、后偏远地区”的
思路进行拉网式检查,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摸清税源底数,夯实征管基础。
2001年,按照“积极稳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征管改
革为龙头,大力推进征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采取提前退休和提前离岗的形式,
人员分流到位。按照个人自荐、拟定人选、群众推荐、党组决定的程序完成双向选择,
初步建立起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设置科学合理、运转协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初步
建立起“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新征管框架。突出管理职能,
3个农村分局和园区分局全部改为管理分局, 由“征、管、查”完全职能转变为管理
机构,实现工作重心向管理的转移。
2002年,针对三项改革后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按照新《征管法》的精神和要
求,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及时补充新制度,以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对税
收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加强对征管质量的考核,加大对登记率、申报率、入
库率、处罚率等征管质量指标的考核力度,将征管质量与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显著提高。
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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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改革
1996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重心要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要求,
积极推行农村征收机构征管改革,将10个国税所合并,成立胜利分局、辛店分局、史
口分局和牛庄分局4个农村分局。 改革后,机构精简,实现集中征收,节约了征税成
本,加强了征管力量,推动了基层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奠定了基础。
1997年,按照省国税局提出的“抓到位、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的要求,进
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初步建成“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三大系列进
行专业化分工,建成集税收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办税服务厅6个,实行“税银一体化”
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为纳税人创造高效、快捷、便利的办税环境。
1998年,按照省国税局《关于规范基层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试行办法》,结合市
区局实际,制定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设置工作岗位,将征管各系列
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在办税服务厅理顺窗口设置,规范业务衔接手续,强化税源监
控,形成划片管理的格局,实现纳税业户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缴纳
税款“一条龙”服务。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配备计算机60台,初步实现征收、会统、
稽查、办公自动化。11月18日,与东营公安分局、区地税局联合成立税警联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查处全区范围内的偷税、抗税、骗税及重大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
税案件。
1999~2000年,按照省国税局“落实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适时成立专
门的评估机构,充实评估人员。积极推行纳税评估,解决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脱节的
问题,有效遏制异常申报,形成征收、管理、评估、稽查四位一体的征管格局。与工
商、技术监督部门合作,对税源实行户籍管理,按照“先主要街道、后偏远地区”的
思路进行拉网式检查,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摸清税源底数,夯实征管基础。
2001年,按照“积极稳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征管改
革为龙头,大力推进征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采取提前退休和提前离岗的形式,
人员分流到位。按照个人自荐、拟定人选、群众推荐、党组决定的程序完成双向选择,
初步建立起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设置科学合理、运转协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初步
建立起“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新征管框架。突出管理职能,
3个农村分局和园区分局全部改为管理分局, 由“征、管、查”完全职能转变为管理
机构,实现工作重心向管理的转移。
2002年,针对三项改革后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按照新《征管法》的精神和要
求,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及时补充新制度,以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对税
收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加强对征管质量的考核,加大对登记率、申报率、入
库率、处罚率等征管质量指标的考核力度,将征管质量与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