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结构与税收收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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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结构与税收收入工作

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确定的征管范围,东营市国家税务局主管东营市内国税税
收和山东省境内胜利油田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1994年以来,东营市国税系统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方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
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 不断开拓,勇于进取,连年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9
年累计为国家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 (全口径税收收入是指全市国税系统实际组织的入
库税收收入数,与计划口径收入数据不同。其中,集体企业所得税以外的企业所得税
1999年以后纳入计划,个人利息所得税2001年以后纳入计划。全口径税收收入还包括
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出口退增值税。本志除指明外均为计划口径税收收入。)
381亿元,其中计划口径税收收入378亿元,年均增长21.79%。为东营市地方财政提供
财力36.5亿元, 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2.38%。 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收入由1994年的
13.95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67.54亿元,2002年收入总规模在全省国税系统(含青岛)居
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