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考试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5&A=7&rec=69&run=13

业务考试

1995年,市国税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竞赛活动,自下而上地开展“新税制业务知
识竞赛”活动,选取前10名授予“税收业务能手”称号。
1996年, 组织全市国税系统578人参加业务考试,占全部人员的90.31%,及格率
达到91.70%。
1997年,组织首次全市国税系统上岗考试,印发《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
实〈山东省国税系统关于考试上岗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东国税发[1997]16号),
充分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精神,把税务干部的考试成绩同个人利益、职务晋升、
评先树优挂钩。各区县国税局所有分局以及市局油田分局等7个单位,被确定为第1批
考试上岗单位。 共有397名基层一线45周岁以下的国税干部职工参加考试定级。经过
考试、 考核两项成绩综合评定,有9人被确定为业务一级,13人被确定为见习级,其
余为二、三级人员。实施“绿卡工程”,年底业务考试及格率达到97.6%。
1998年,上岗考试中业务考试部分由原来各区县国税局分别进行,改为由市国税
局统一组织,确保业务考试成绩在确定业务等级中所占的比重。各单位按所定级别发
放奖金,进一步拉大各级别间的奖金差异。
1999年3月,全市国税系统346名基层一线人员参加税务稽查、税收管理、计划征
收和计算机4个专业的业务等级考试,确定业务一级43人,占17.5%,13人被确定为见
习级。在考试的基础上,广饶、利津两县国税局又将考试上岗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行
“兵选将、将选兵”的“双聘制”,把考试成绩、工作技能与个人利益、职务升迁、
评选创优有机结合起来。
2000年, 东营市国税局印发《东营市国税系统考试上岗暂行办法》 (东国税发
[2000]36号) ,规定根据干部业务考试成绩、岗位责任考核与测评情况划分业务等
级。 4月23日,组织200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基层一线人员考试上岗。各区县国税局、
市局油田分局45周岁以下444名工作人员分别参加综合、 征管、稽查、计财、信息管
理和后勤服务6个类别的考试。全市国税系统县级以下国税机关工作人员551人按成绩
确定了业务等级。其中,一级99人、二级307人、三级106人、四级16人、见习级23人,
并对见习级人员实行待岗,待统一补考及格后重新安排岗位。
2001年,教育科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对全市国税干部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进
行全面登记,把每一名干部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情况输入计算机,实现跟踪式档案化
管理。 6月,组织全市国税系统2001年度岗位技能标准暨上岗考试,对全市县级以下
国税机关45周岁以下人员重新划分确定业务等级。组织全系统业务考试,将新《税收
征管法》作为考试命题的主要内容,将考试成绩纳入2001年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
2002年,省国税局下发《山东省国税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等级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
意见稿)》(鲁国税函[2002]7号),对业务等级的组织管理、分级标准范围、评定程
序、奖惩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一些意见和建
议。11月,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在全市国税系统组织开展争创征管、稽查、计算机、
管理“十佳能手”活动。11月底,评选人员参加由市国税局统一组织的业务技能考试。
评审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标准,评选出全市国税系统“十佳能手”40名,纳入
全市国税系统“拔尖人才库”管理。对符合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条件的35名干部,
同时授予“东营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