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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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

一、机构改革
1994~2002年,全市国税系统共进行4次规模较大的机构设置和改革。
1994年10月11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批复《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人员编制方案》(鲁国税函发[1994]19号),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流转税管理
科、所得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作科、人事科、监察室、涉外
税收管理科(涉外征收分局)、个体税收管理科、机关党委11个科室,税务稽查分局、
西城征收分局(副县级)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油田分局(副县级)3个征收序列机构和山
东东营振鲁会计师事务所1个事业单位。 下辖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利
津县5个区县国税局。1994年10月25日,市国税局批复各区县国税局“三定(定机构、
定编制、定人员) 方案”。各区县国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
划财务股、人事股、个体税收管理股、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机关党委(与思
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和会计师事务所,各区县国税局共设置征收机构83个,
其中副科级单位15个,股级单位68个。
1996年5月, 市国税局根据《山东省国税系统农村征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结
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东营市国税局农村征收机构改革实施方案》。5月3日,山东
省国税局以鲁国税人[1996]37号文件批复全市农村征收机构改革方案,全市国税系
统撤并52个农村税务所,设置21个副科级农村征收分局。
1998年4月,根据山东省国税局《关于修订副省级城市、市(地) 和县(市、区)国
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鲁国税人[1998]12号),重新修
订《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4月26日,山东省国
税局批复《东营市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鲁国税发[1998]42号),市局机关内
设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政策法规科8个行政科室, 油田征收分局、 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科3个直属机构。
1998年5月15日, 市国税局批复《河口区国税局、广饶县国税局、垦利县国税局、利
津县国税局“三定方案”》,4个区县国税局各内设行政科室6个 (办公室、税收管理
股、征收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政治工作股、人事监察股)。以上4个区县国税局共设
置27个直属机构,其中24个副科级单位,3个股级单位。5月26日,市国税局批复《东
营市市区国税局“三定方案”》,市区国税局内设8个行政科室(办公室、税政科、征
管科、计会征收科、个体税收管理科、政治工作科、人事科、监察室),6个直属机构
(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辛店分局、胜利分局、牛庄分局、史口分局) 。6个直
属机构中,正科级单位2个,副科级单位4个。
2001年3月21日, 市国税局根据山东省国税局关于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定岗及分
流安排的文件,制定《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方案》、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东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分流安排实
施办法》 和《东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4个文件。山东省国税
局于2001年3月27日以鲁国税函[2001]151号文件进行批复。根据文件规定,进行全
系统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征收
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6科3室和信息中心、
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下设稽查局、计划征收局、税收评估管理局、进出口税收管
理分局(科) 、油田分局、开发区分局6个直属机构。4月19~20日,市国税局批复《河
口区国税局、 广饶县国税局、垦利县国税局、利津县国税局“三定方案”》。4个区
县国税局各内设5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
税收评估科;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计划征收局。共设管
理分局14个, 其中农村管理分局10个。4月23日,市国税局批复《市区国税局“三定
方案” 》,市区国税局内设6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综合业务科、
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1个直属机构:个体税收管理分局;1
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4个农村分局(副科级单位)。机构改革后,全市共有3 4个行
政科室,22个直属事业单位,18个城区和农村分局。通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全市
国税系统共计撤并7个行政科室、7个直属单位、3个农村分局,精减107人,精简比例
达15.5%。其中,市局机关人员精简32人,占机关人员总数的13%。
二、人事制度改革
1994~2002年,全市国税系统共进行5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竞争上岗中,
坚持“五公开” ,即职位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步骤公开、结果公开。共有6
4人走上科级领导干部岗位。
1996年6月, 结合农村征收机构改革,市国税局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
次尝试对各区县国税局所属农村征收分局、 城区征收分局、稽查分局、涉外分局等3
9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全系统参加竞聘人员109人,经过组织动员、个人
申请、民主推荐、业务考试、竞聘演讲、区县国税局党组推荐、市国税局组织考察、
市国税局党组研究确定等环节,共确定33人为副科级分局长,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
2年, 聘期内享受同级别国家干部待遇,满2个聘期保留副科级待遇,不满2个聘期的
予以解聘。1998年和2000年,对这批人员中仍在分局长岗位上的,进行了续聘和聘任
期满任职。经过规定的程序,所有人员都顺利通过续聘和聘任期满任职。
1998年3月, 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局机关部分副科级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报
名人数16人。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综合考试、择优初选、演讲答辩、
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等程序,有7名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1998年7月,对市区国税局和河口区国税局的6个副科级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争上
岗。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综合考试、择优初选、演讲答辩、确定考
察对象、 组织考察、区县国税局党组推荐、市国税局党组研究确定等程序,有3人走
上副科级领导岗位。
1999年9月,对全市国税系统20个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报名人员105人。
通过组织动员、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
象、 组织考察、区县国税局党组推荐、市国税局党组研究、任职前公示等程序,有1
5人走上科级领导干部岗位。
2002年7月, 根据工作需要,在广饶县国税局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经
过部署动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民主推荐、演讲答辩、确定考察对
象、 进行组织考察、研究任用、任职前公示等程序,有2人走上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岗
位,2人走上副科级中层领导岗位,2人担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