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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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1997年机关党委成立后,局党组不断强化“关键在党”和“党要管党”的意识,
定期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设立机构,从基础性工作入手,明确
机关党委和支部工作任务、党委和支部成员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重点加强
党建工作基础建设,完善党建各项工作制度。本着“边制定、边讨论、边落实、边提
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基础建设规范和局机关工作规范,对基层工作的工
作标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办事程序、考核办法和机关各科室及工作
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1998年,市国税局下发《关于印发机关党委十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东国税机党
发[1998]4号)。十项工作制度包括《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
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新党员审批制度》、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转正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建立党员活动室、阅览室、
学习园地等基础设施和相关制度。
2000~2002年,按照建立一项制度、解决一个问题、推进一方面工作的原则,制
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将这些
规章制度全部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按照上级工作要点,
结合实际,每年年初制订机关党委年度工作意见,分阶段制订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计划,
切实抓好落实。年终有总结、有评比,每个党员针对思想工作情况写出总结,与党员
评议制度结合起来,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注重对党建文件材
料、活动纪录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使党建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