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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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1994年10月,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设政治工作科,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设立政治工作办公
室,配备专职政工人员。政工科分管全市国税系统机关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
设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2001年4月,东营市国家税务局教育科成立,负责原
政工科除党务以外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各区县国税局设立
人事教育监察科。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按照“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要求和“严格执法、优质服务、
争创一流、树立形象”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一岗两责”制度,把思想政治和精神
文明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普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
工教育、人事、监察、机关党办、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
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督办、有专人负责、有部门配合,
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在思想上、组织上
有效地保证了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
民“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开展“三讲”教育和国税机关“三整顿”活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广泛开展
了争创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示范岗、模范职工之家、职业道德标兵、岗
位技能能手和文明税务工作者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国税系统精神文
明建设工作的新思路。国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
硕成果。1999年,市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1
年,市局及5个区县局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国税系统共创建2个全国税
务系统文明单位(所)、2个全省巾帼建功示范岗、7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1个市级青年
文明号。全市国税系统连续8年(1995~2002年)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满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