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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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管理

一、增值税管理
1994年,对8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进行核实和抵扣,其中工业
25户、商业64户,共核实期初存货已征税款1206万元,其中工业427万元,商业759万
元。
1995年,开展税收资料普查清理欠缴增值税8.1万元,稽核增值税专用发票489份,
催缴欠税11.3万元。 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进行检查,核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46户,
其中97户有期初存货。 组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专项检查, 检查一般纳税人
121户,核实97户有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期初存货9241万元(不含税) ,核减95万元;
核实期初存货已征税款1428万元, 核减16万元;核实动用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492
万元, 留抵待扣936万元。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205万元。财政返还4万元。审批抵
扣期初存货已征税款177.3万元。
1996年,一般纳税人年检共查出偷税额223.58万元,入库121.98万元。累计抵扣
期初存货已征税款126万元。 对炼油企业购进原油情况进行调查,被调查单位大赵化
工厂, 当年1~6月份购进原油840吨,金额45.32万元,销售柴油10吨,销售收入2.51
万元, 实现增值税0.35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0.35万元。对全县132户一般纳税人实
行分类管理, 确定A类企业11户,B类企业65户,C类企业56户。按照市局《关于结合
税务登记换证重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东国税[1996]30号)文件,对全
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重新认定, 共认定一般纳税人132户。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免1178
万元。财政返还实现33万元,应退返23万元,实际退返23万元。
1997年, 一般纳税人年检共查出偷税额74万元,入库49万元,稽核专用发票117
3份,进项860份,取消1户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4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
现象进行调查, 调查一般纳税人75户。8月,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专项
检查, 检查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5户,共查出违纪金额585万元,税额98.8万
元,入库43.3万元,入库率43.8%。审批抵扣期初存货已征税款168万元。税收返还实
现15万元,应返还15万元,实际返还15万元。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1516万元。财政
返还实现19万元,应返还19万元,实际返还19万元。3项减免、返还共计1550万元。
1998年,检查企业102户,经年审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13户,其中新开业6户,标
准以下7户,年检面100%,重点检查面57%。通过年检,查出有问题企业56户,查补增
值税224万元,追缴入库增值税123万元,入库率71.07%。对金融汇总纳税企业各成员
单位营业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入库税款9.17元。应返还税收22.8万元,实
际返还税收22.8万元。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1287.3万元。财政应返还20.9万元,实
际返还20.9万元。 3项返还、减免共计应返还、减免1331万元,实际返还、减免1331
万元。7月,对全县28户加油站的106台加油机进行铅封,铅封实施一个月,增值税增
加2.29万元,增长69.6%。8月,下发《关于对全县加油站建立健全账簿采取查账征收
取消定期定额征收办法的通知》。
1999年2~4月, 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共检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5户,查
出应补缴增值税228.15万元, 入库195万元,清理欠税80万元。对校办福利企业进行
检查清理,经检查3户福利企业和2户校办企业都符合规定,退还增值税53.2万元。税
收返还实现3.2万元, 应退0.6万元,已退0.6万元。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1353.5万
元。财政返还实现43.8万元,应返还43.8万元,实际返还22.6万元。
2000年2~4月, 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17户,查处有
问题24户,查补税款171.18万元。应返还增值税11.8万元,实际返还增值税11.8万元。
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1008.7万元。财政应返还49.5万元,实际返还41.4万元。
2001年2月上旬到5月底,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审,取消3户企业一般纳税
人资格,查处有问题15户,销售收入146.2万元,销项税18.11万元,不得抵扣进项税
45.51万元, 罚款1.1万元。5月,对东营市永明肥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复合肥所用原
料构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 该公司3个月共生产复混肥280吨, 生产成本
28.69万元,所用免税化肥成本24.35万元,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为84.87%。
2002年1~5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审,取消6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查出有问题企业44户,补税65.5万元,罚款13.3万元,加收滞纳金1.5万元。8月,开
展对部分企业增值税政策变动后税收管理情况调查,调查企业78户。对石化企业利津
利华益集团进行调查,该集团2001年实现增值税1790万元,消费税1131万元,实际缴
纳增值税1738万元,消费税700万元,欠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784万元,“两税”
收入占全县国税收入的47.23%,“两税”收入占全县“两税”收入的比例50.87%。
全县税收应返还6.4万元,实际返还6.4万元。办理增值税政策性减免1761.8万元,
实际减免1761.8万元。
二、消费税管理
1994年10月,对白酒和炼化企业消费税进行调查。经调查,全县白酒企业应缴粮
食白酒消费税78.5万元,已入库消费税35.4万元,欠缴消费税43.1万元。炼化企业应
缴消费税0.8万元,欠缴0.8万元。1996年,有利津县酒厂、永利酒厂、利津县东津酒
厂缴纳白酒消费税。 1997年11月,对消费税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6户酒类企
业, 有2户正常生产, 其他4户均处于半停产状态, 调查1户石化企业,查补消费税
18.5万元。 1998年,检查5户白酒生产企业,发现利津县酿酒厂外购白酒按购进金额
直接扣除消费税10.81万元。2001年6月,调查石化企业产品销售情况。经调查石化企
业应缴消费税649万元,已缴消费税500万元,累计未缴消费税1021万元。2002年5月,
调查5户白酒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8.3万元,实现消费税40.14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管理
1994年, 开展个体工商业户转为私营企业情况调查,调查显示112户个体工商业
户转为私营企业,影响营业税收入23.14万元,影响个人所得税收入9.82万元。1月,
开展所得税有关问题调查, 25户企业累计亏损386万元,影响所得税约55万元。1995
年, 对20个单位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查补税款17.9万元。1996年,对7户汇总
纳税企业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96.74万元,补缴所得税48.33万元。对19户企业
进行汇算清缴检查,共调增所得额99.34万元,查补所得税31.68万元,入库19.3万元。
1997年3~4月,进行汇算清缴检查,检查企业21户,查出违纪金额166.4万元,查补所
得税54.9万元,入库54.9万元。1998年,对20户企业进行汇缴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
55.1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6万元,罚款1.9万元。对利津县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
进行专项检查, 查补所得税1.68万元,罚款0.2万元。1999年,对全县13户金融保险
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面100%。 共查出违纪所得额70.8万元, 查补企业所得税2
1.4万元, 罚款1.9万元。入库所得税14万元,入库率65%。2000年,对13户企业进行
汇缴检查, 共查出违纪所得额19.6万元,查补所得税6.46万元,罚款0.7万元。2001
年,对应查的13户金融保险企业进行汇缴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3.5万元,查补所得税
0.4万元,罚款1.23万元。当年,办理减免所得税106万元,税前扣除审批金额2000万
元。 2002年,对应查的14户金融保险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6.25万
元, 查补所得税5.36万元,罚款2.72万元,加收滞纳金0.1万元,审批税前扣除项目
金额191.4万元。 2002年,新设立、注册企业45户,实现销售收入4163万元,亏损68
万元。 5月,将12个单位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纳入计算机
程序进行纳税申报。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1994年1~3月, 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54份,金额211万元,占全部销售额的4
0%。1995年,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检查中,查出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32份,
金额48万元, 税额8万元。1~10月,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稽核检查,
发现有问题销项凭证90余份, 税额16.85万元;抵扣联297份,税额12.43万元;其他
问题28份,税额11.44万元。1996年,对109名发票管理员进行上岗培训并发放资格证。
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稽核检查, 稽核相符3281份,其他问题7份,交
叉稽核发出36份,回复12份。1997年,稽核相符3371份,其他问题35份,交叉稽核发
出43份, 回复7份。1998年,清理停用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0户企业推行防伪
税控系统,9户启用电脑版专用发票。1999年6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情况进
行检查。检查商业企业25户,其他企业43户,检查面100%。查出有问题企业16户,处
罚16户,罚款1.8万元,补税金额6万元。全年推行防伪税控企业2户。2000年9月,
成立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小组,对专用发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票各
项制度落实到位,领、用、存各环节都无问题。全年推行防伪税控企业58户。2001年
4月,对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开具的42份专用税票的开具和传输情况进
行检查,从开具到传输均无问题。
五、金税工程二期
2000年1月, 制定《利津县国税局2000年度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对15户企
业开展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情况调查。10月,制定《关于加快金税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成立以石建国为组长、林宝泉、王志勤为副组长,税管股、信息中心、稽查局、人事
监察股、 计财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001年1月1日金税工程二期开通。 4月,制定
《金税工程运行质量考核办法》 ,全年采集抵扣联6896份,采集存根联16152份,推
行防伪税控企业17户。2002年,认证发票10831份,金额97631万元,税额16061万元;
采集存根联25275份,金额127362万元,税额20790万元,推行防伪税控企业19户。
六、纳税评估
1998年, 利津县国税局开始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当年调查552户,其中零申报、
负申报户数259户, 占总户数的46.92%。第四季度,下发《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异常申报管理的实施意见》 ,成立异常申报管理领导小组。1999年7月,在直属分
局试点。 8月,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管理工作意见》和《利津县国税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确定纳税评估对象115户,约
谈70人次,实地核实43户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降低了零负未申报率,
年内最高零负未申报率42.1%,最低为18.18%。1999年9月,成立以石建国为组长,
王志勤为副组长,税管股、征管股、稽查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直
属分局、北宋分局设置纳税评估岗位,北岭分局、陈庄分局设兼职评估人员。2000年,
确定评估对象205户, 共评估205户,审核评析定性129户,通过约谈定性58户。2001
年4月,成立税收评估科,专职评估人员2人。城区管理分局设专职评估股,专职评估
人员2人。 陈庄管理分局、北岭管理分局和北宋管理分局设税收评估岗位,各设兼职
评估人员1人,实施一级评估制。全年评估企业231户,更正企业纳税申报错误83户次,
调增销项税额175万元, 调减进项税额98万元。探索总结出的“电耗评估法”,在全
市推广应用。3月25日《中国税务报》介绍了这一有效管理经验。2002年9月,“全市
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子系统上线运行现场会” 在利津县召开。全年评估企业159户,经
评估有问题企业49户。
七、出口退税
2002年1月1日始,对生产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当年共受理企业免
抵退税出口额2081.71万美元,免抵额710.654万元,退税额1483.587万元,批准免抵
税额285.086万元,办理调库增值税285.0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