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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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建设

1994年机构分设初,河口区国税局设置10个基层单位 (孤岛征收分局、仙河征收
分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征收分局、河口税务所、六合税务所、四扣税务所、义和
税务所、太平税务所、新户税务所) 。办公室、宿舍多为平房。孤岛征收分局、仙河
征收分局各有汽车1辆。 1995年,在城区为基层离退休干部建宿舍,投资40万元筹建
办税服务厅。1996年,实施征管改革,基层单位合并为5个分局(河口分局、孤岛分局、
仙河分局、义和分局、涉外分局),分局长、副分局长实行公开竞聘上岗,3人被聘为
副科级分局长,11人被聘为股级分局长、副分局长。1997~2000年,投资260万元建设
办公楼、办税服务厅、档案室、阅览室、小伙房、小浴室、小菜园,投资40万元配备
征收用车4辆。 实施规范化管理,制定《基层管理规范》,规定基层单位工作职责、
工作任务、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按季检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兑现奖惩。参加“万家企业评行风”活动,开展争创“十佳廉政分局”和争做“纳税
人满意征管员” 活动, 规范税风税纪和执法行为。 2000年,4个基层单位均获市级
“规范化示范窗口”称号。2001年,实施机构、征管和人事制度改革,基层单位精简
为3个(城区管理分局、孤岛管理分局、仙河管理分局) 。加强行风建设,通过聘请义
务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召开税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接
受外界监督。 1995~2001年,各基层单位在当地行风评议中均获第一名。2002年,深
化征管改革,调整基层单位的机构职能、岗位职责、人力配置,完善岗责体系,理顺
业务流程。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省国税局制定的具体
实施意见,采取经济惩戒、行政处分形式,规范税收执法。开展警示教育和“抓党风、
促政风、带行风”活动,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