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乡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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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乡用电

一、工业用电
垦利县的工业用电主要包括化肥、化工企业,还有其他的一些机械加工及小型企
业用电。
多年来,垦利县工业用电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县办化肥厂、炼油厂两大龙头企业
及机械、农具加工企业用电, 其中机械、农具加工用电所占比重较少,工业用电一直
徘徊不前。随着垦利县“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用电环境不断
改善,大量外商涌入垦利县投资兴企,乡村工业也逐年增加,原来在油区用电的许多
企业转入电网用电,使全县工业用电量迅速增长。尤其是近两年,工业用电的年增长
率都在50%以上。2002年,垦利县工业用电量达16937万千瓦时。
二、农业用电
农村用电主要包括乡镇工业、农业排灌用电、生活照明用电、非居民生活照明、
乡村工业用电、农副产品加工用电,还有其他一些临时用电和照明用电。
随着农村用电量的逐年增长,各分类用电也在逐年增长,其中电量增长最快的是
乡村工业用电, 且在农村用电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由1983年的25.7%到1990年
已经占到34.08%。截至2002年底,乡村工业用电比例已经占农村总用电的38.4%左右。
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增长,大片荒地的不断开发,使全县的可耕地面积逐年增长,下
镇日本政府贷款的农业项目带来了一些新项目、新技术,新上了许多用电负荷,所以
农灌用电的电量逐年增长。导致农村电量增长的因素主要是乡村工业电量的增长。生
活用电量在农村用电量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保持在50%左右, 与农村总用电量的增长速
度基本是同步的。农村用电量的用电结构从1983年开始的农灌用电占较大的比例转变
为1990年以后乡村工业用电占较大比例。
2002年,垦利县农村用电量达6327万千瓦时,人均用电量为438.27千瓦时。其中,
农灌用电量为883万千瓦时,农村副业及生产加工为535万千瓦时,乡镇工业用电量为
1660万千瓦时,生活用电量为2372万千瓦时,其他用电为877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