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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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用电

一、电力供需状况
东营市成立之初,地方基本没有工业企业,电力负荷指标较小,电力管理工作没
有及时跟上,电力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1990年东营电业局成立后, 原由淄博电业局供电的黄河以南的110千伏东营变电
站和110千伏陈官变电站交由东营电业局管理,当时用电指标仅为7万千瓦,其中胜利
油田4.46万千瓦,地方负荷指标少,难以满足东营市的电力需求。通过积极协调工作,
争取部分临时负荷指标,保证了电网的用电需求,没有出现拉路限电现象。同时,为
支持东营市的养虾事业,积极争取临时负荷6000千瓦,保证了水产业的健康发展。
1992年1月1日, 随着220千伏胜利站交由东营电业局管理,供电能力得到加强,
黄河以南的电力供应情况发生很大变化,负荷指标增加到37万千瓦。由于当时正值胜
利油田开发建设鼎盛时期,为此,东营电业局积极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争取部分临时
指标,最大限度保证了胜利油田的生产用电和东营市的用电需求。
1993年,黄河以北油田孤北地区的供电关系交由东营电业局管理,使电力指标增
加到46万千瓦,再加上胜利电厂两台20万千瓦机组相继发电,使全市电力供求矛盾得
到缓解,但在用电高峰期间电力供应形势仍较为严峻。
1991~1996年,东营电业局先后拉路限电782条次,县区电业局拉路限电6799条次,
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997年以后,随着电力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电力供需矛盾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特别是东营电业局改建、扩建和新建变电设施和城农网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使供电
能力得到加强,没有出现拉路限电现象,为东城新城区的建设提供了优质的电力保证,
实现了过去限制用电到鼓励用户合理用电的转变。
二、电力分配工作
计划用电的主要职能是对发电、供用电进行综合平衡,科学管理,严格按用电指
标用电,保证重点,保证优先供应。
1990年, 东营电业局接管110千伏东营变电站、陈官变电站后,正值山东电力供
需矛盾十分突出。为了解决因电力供需矛盾的加剧而严重制约工农业发展这一问题,
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电力能源,在电力供需产生矛盾的一段时期,主要通过提高电网负
荷率的手段,尽可能地缓解供电紧张局面,保证电网稳定运行,电力分配按照统一计
划管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有关规定,强化电量指标管理,严格按照
省局规定的比例兑现计划内用电,实行“谁超限谁”的政策,合理调配,节约使用。
12月,市三电办(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和市经贸委一起联合下达东
营市限电序位和事故限电序位,严格限额用电,谁超限谁,并在灯峰时段加强检查,
对非生产用电严禁超额用电。工业用电重点是保证胜利油田的生产用电和东营市几个
较大企业用电,特别是全力保证胜利油田生产用电,供电可靠率达100%。
为了对计划用电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东营电业局采取行政、经济、技术措施等方
法,对计划用电进行有效控制。首先根据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下达的分配指标和本区电
力分配有关规定,对各趸售县和用户下达负荷限额,对超指标用电的县及用户,按照
“谁超限谁”和“超用扣还”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管理。对各趸售县实行严格的负荷管
理,要求各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地方电力负荷的管理,调整好负荷,提高负
荷率,并落实负荷率管理奖惩办法。1991年,为落实国家计划用电政策,根据有关单
位的管理经验,制订专门的调荷措施,并颁发用电许可证,实行凭证供电。对大用户
加装电力负荷定量器和定时开关钟, 控制用户电力和电量指标。是年,安装定量器1
4台,使大部分大用户和趸售县用电得到控制,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针对东营市实际情况,及时将电力负荷指标限额通知地调,
由地调负责监控全网负荷和几个大用户的负荷情况,并根据电网情况进行限电处理。
在技术管理方面先后对几个较大的电力客户安装了电力定量器,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
控制,及时调整用电时间和用电限额,进行科学管理,并及时根据电网情况调整用电
时段,实施“削峰填谷”,提高电网负荷率。1992年,东营电业局接管胜利变电站、
辛九线后,针对电力供应日趋紧张的矛盾,开展削峰填谷工作。各县区大用户、胜利
油田分别按照东营市三电办统一要求,制定各单位削峰填谷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
电力供应矛盾得以缓和,最大限度保证了东营市工农业生产和胜利油田开发用电。
1995年,东营电业局应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并首批安装终端机16台,对主要用
户的用电情况实施实时监测,控制负荷面达到山东省电力工业局70%指标的要求。
三、电量管理工作
自1990年以来, 东营电业局积极开展自带燃料电工作。1990年7月,出台《东营
市行政区内东营电业局直供用户超计划用电加收燃料差价收取办法的通知》,对市直
单位征收燃料差价,用这部分款项搞好自带燃料电工作,保证了东营市的电力供应。
并通过月末结算计划电量的办法控制,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灵活调整”的原则,做
到奖罚分明,节约归己。1991年,制定自带燃料加工电量实施细则,有力地保进了这
项工作的开展,争取到了更多的电力指标,保证了东营市的电力供应。在结算电量方
面,实行月结算,对超用电量加收燃料差价,由东营市三电办公室统一与山东省电力
工业局燃料公司进行结算。
1990年以来,东营电业局在加强限额用电的同时,突出重点,为工农业生产服务。
每年春委积极开展工业让电工作,平均每年工业让电近万千瓦时,用于抗旱、排灌等
农电用电, 保证春耕春种;夏季积极搞好三夏生产用电,每年申请1~2万千瓦用于打
场用电; 7~8月保证生活用电;冬委保证取暖用电。工业用电方面保重点企业、重点
工程。为保证胜利油田生产用电,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申请
临时负荷,解决胜利油田生产高峰电力不足问题。二是采取以煤换电方法,为胜利油
田调剂电量。1990~1992年,为胜利油田调剂电量3.4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