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电力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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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电力平衡

东营市成立以前,电力供应以黄河为界,黄河以北包括利津县、河口区及胜利油
田的生产、生活用电由滨州(惠民)电网供电,黄河以南由淄博电网供电,东营市没有
自己的电网。
东营市成立初期,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新形势相比,电力建设和电力供应远远
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要。1983年以后,电力供应管理工作严格贯
彻落实定负荷、定电量、定单耗、定用电时间、统一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择
优供应的原则,安排各行各业用电指标。在工业用电方面,实行择优供电,优先保证
产量高、能耗低的产品的生产用电;在农业用电方面,特别是在干旱季节,积极开展
工业让电活动,保证农业用电,全力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