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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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风建设

1981年10月,垦利县电业局组织职工进行了“为用户服务”的大讨论活动,制定
《关于改善为用户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几点意见》。
1983年2月3日,垦利县电业局转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深入开展为用户服务
教育活动,杜绝不良作风的通知》,并强调: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
做到“求实际效益、让用户满意”。
1986年,利津县电业局做出供电服务承诺。是年,利津县电业局被山东省电力工
业局评为“优质服务达标单位”。
1990年,东营电业局以东营市行业优质服务竞赛为主线,建立健全了城乡用电社
会化服务体系,实行用电业务“四公开一监督” (公开用电指标、公开电费电价、公
开上电程序、公开用电量,接受社会监督) 和“一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主动
简化手续,让方便给用户。结合“三学三比创十佳” (学理论、学技术、学管理,比
安全、比质量、比贡献,争创“十佳”个人)和“三优一推广两提高”(优良秩序、优
美环境、优质服务,推广普通话,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社会效益) 活动,不断掀起优
质服务高潮。1990~1995年,东营电业局连续6年荣获东营市行业“优质服务竞赛优胜
单位”称号。
1991年,电力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三为达标”优质服务活动初见成效。垦
利县电业局采取优惠政策扶持贫困村上电, 全县农村通电率达99.4%,广饶、利
津两县和东营、河口两区农村通电率达100%。大力整顿农村电价“三乱”现象,公布
最高限价, 实行分类综合电价,一年减轻农民负担478万元,东营市所有用电村的电
价全部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是年,各县级供电企业聘任用电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
实行供电业务公开、挂牌服务和电费按月张榜公布制度。
1992年,东营电业局与市物价部门配合,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测算,
制定最高限价及结交价格执行标准。 整顿后电价下降幅度为8.35%,一年减轻农
民负担327万元。 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电工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农电工的培训,对
不合格电工进行更换。 5月,山东省电力行业管理现场会在东营市召开,会议充分肯
定了东营电业局在行业管理、纠风工作、优质服务方面的工作成绩。是年,东营电力
系统被评为全市行业优质服务竞赛优胜行业。
1993年,召开全市电力行业作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会,制定了加强行业作风建
设、搞好优质服务六项规定,明确提出严禁村电工承包电费和村干部、村电工用电不
交钱及搭车收费现象,杜绝乱加价、乱摊派,减轻农民用电负担。
1994年,开展“查电价、查管理、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减轻农民负担大检查活
动,组成50个检查组对全市1782个用电村进行了检查,对6个超限价村进行重点整顿,
减轻农民负担112万元, 全市用电村基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制定《严禁以电谋私
的若干规定》,并组织职工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1995年, 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做出了纠正多口收费问题的决定。9
月,率先在东营市实行供电服务社会承诺,将12项服务承诺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公布,实行东营电业局总值班室、车间抢修队、运行班组全部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
有诺必践、 违诺必究。 把巩固农村电价整顿成果作为工作重点,针对供用电业务中
“多口收费”问题,制定了一条龙服务“一口对外”的有关规定。开展了“送光明、
献爱心”活动,进一步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东营电业为东营”的服务宗旨。是年
底,东营市各县级供电企业全部实现部级农电“三为”达标。
1996年,开展全行业全岗位规范化服务活动,建立健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先
后制定管理标准48种、 管理程序52个、工作标准210种、现场工艺规程11种,公布服
务岗位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使各项工作做到了“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
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在立足于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基础
上,健全外部监督体系,制定《规范化服务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实现“四个到位”,
即责任到位,压力到位,操作到位,奖惩到位。
1997年,组织东营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明确示范窗口规
范化服务标准,规范礼貌服务、文明环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电费电价、报装接电、
咨询服务、 科学管理、杜绝以电谋私、受理投诉和便民服务等十个方面的行为。1 1
月,召开了东营市电力系统纠风工作会议。12月,获得1997年度东营市行风建设评比
第二名。是年,借鉴“飞检”的做法,采用突击检查、限期回复、调档检查等方式,
对全市电力行风建设中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检查,并通过通报批评、责
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纠正,准确地发现和解决
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风“飞检”这一做法,被山东电力集团公
司推荐到1998年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并迅速得到推广,成为加
强电力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基本解决了行风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是年,聘请
东营市政府、人大、政协、各县区和部分用电户为监督员,设立承诺服务投诉办公室,
设立举报电话,主动征求意见。
1998年1月, 召开社会用电监督员座谈会,重新聘请了35名社会用电监督员,东
营市委副书记陈锡山、市人大副主任安家训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在东营电业局三届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东营电业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8月, 东营市基层站所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全面展开,并及时通报农村电费电价问题,
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使农村电费电价基本控制在限价之内,减轻了农民负担。该
年度整顿农村电费电价工作被列为东营市基层站所行风整顿四项重大成果之首,东营
电业局在东营市行风评议中获得第一名。 9月25日,东营市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
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东营电业局召开,东营电业局被确认为全市规范化服务首批达标
单位。
1999年11~12月, 东营电业局在全市电力系统开展行风整顿活动。11月,制定城
乡供电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 明确提出从1999年第三季度开始,用3年时间实现
全市电力系统供电营业厅、站、所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其中1999年底前,全市电力系
统有10个示范窗口单位达到规范化站所标准,通过东营市规范化站所达标验收。是年,
东营电业局被列为东营市行风测评免检单位。
2000年,全市60%的供电营业窗口和农村供电站(所) 达到东营市规范化站所标准
并通过验收。2001年,全市电力系统供电营业厅、站、所全部达到规范化站所标准。
是年底,东营电力行业涌现出东营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广饶县大王供电所、利津县
王庄供电站、 垦利县建林供电站等4个山东省“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文明示范
窗口。
2000年2月, 东营电力实施“彩虹工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新闻发布会召开,对
外公布了供电服务承诺内容。通过发放彩虹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50万元的行
风建设举报奖励基金、推行供电服务承诺等方式,鼓励群众对电力服务进行监督。先
后组织126次“飞检”和暗访,走访客户1000多家,发放“彩虹条”1.5万份,对外奖
励举报人和“彩虹条”建议42人次,奖励金额8750元,行政处分5人,开除农电工4人,
实施经济处罚47人次共1.4万元, 打造出知名的“电力彩虹”服务品牌,赢得社会各
界好评。11月,在东营市“万家企业评行风”活动中名列榜首,实现了行业作风根本
好转的目标。
2001年,在深入实施“彩虹工程”的基础上,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
活动,重新公布《东营电力十项供电服务承诺内容》。是年5月1日,全市农村分类用
电实现分类同价,是东营电业局率先完成市政府2001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按照
2000年用电量测算, 每年可为农民减轻费用3685万元,人均减负35元。5月,市纠风
办对全市电力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飞检” 。7~9月,广泛开展供电服务走访调查
活动。 8月,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东营电力客户关系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面征求
各方面意见。 11月3日,东营市“行风热线”首次开播,东营电业局作为第一家“上
线”单位获得成功。是年,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东营电业局及各县区供电企
业均被评为服务行业第一名,并被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评为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
服务年”活动、深入实施“彩虹工程”先进单位。实现了行业作风全面好转的目标。
2002年3月, 召开深化“彩虹工程”、推进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新闻发布会暨工
作会议和客户关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
场开展用电咨询、电力服务。4月6日,开展“彩虹工程”宣传日活动,在城区繁华地
段进行集中宣传。 5月,东营电力系统全面通过东营市规范化站所验收,被命名为规
范化行业。7月,在全市电力系统组织“彩虹工程”先进事迹巡回演讲。8~9月,共走
访调查企业、城镇客户、农村客户各120家,发放“彩虹条”360份,针对查出的问题,
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2002年,东营电业局再次被列为东营市行业测评免检单位。同
时, 东营电业局及五个县区局在全市行风评议中再次全部获得第一名, 取得第二个
“满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