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察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5&A=6&rec=180&run=13

第二节 监察工作

1991年,东营电业局对财务、用电、服务公司等部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工作标
准、工作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92年,开展对财务税收、资金运用、多种经营、用电营业管理、小型基建、物
资经营6方面的专项监察。 对小仓库管理、废旧物资的处理、车辆维修管理、房屋分
配、 党内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内部“小金库”,并建立健全了4
项财务制度,挽回经济损失3500元。
1993年,对农电站管理工作进行监察审计,主要检查各农电站是否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是否严格按章办事,从而强化了管理,堵塞了漏洞。
1994年, 重点抓6项监督检查,即党委、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
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党委,支部召开反腐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
洁勤政情况,双文明承包任务完成情况,清理“小金库”和检查财务、用电、物资、
第三产业等重点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对车子、房子、招待费、个人借欠公款等检查情况。
1995年,制定并落实《清除“小金库”及加强职工技协收支内部管理的暂行办法》,
共查出并冻结违纪资金22760元, 把严禁私设“小金库”列为一项组织纪律来执行。
制定并落实《关于治理“回扣”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加强“回扣费”管理规定》。
对局领导干部买房工作进行了清查。
1996年,认真抓“小金库”、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及各种小型车辆“四清查”
工作,开展了狠刹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工作。对房子、车子等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以电力部《关于严禁以电谋私若干规定》20种严禁行为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专项治理
活动,以此规范职工言行,刹住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制定《东营电业
局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细则》,开展物资管理、资金管理、用电营业管理、电
力工程项目执法监察。
1997年,制定《东营电业局银行帐户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对银行帐户的清
理清查工作,对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银行帐户进行彻底清理,注销不符合规定的帐户
5个, 规范了帐户管理工作。制定《东营电业局关于对经济往来中违法违纪问题进行
清查的实施意见》,对经济往来中的收受回扣和回扣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查和
整顿,对一些苗头和现象进行认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8年,对“小金库”、通讯工具、银行帐户、领导干部住房、公务用车、公款
吃喝玩乐行为以及经济往来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清查。 5月,对银行帐
户、“小金库”、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和小汽车进行清查,一次性处理26部用公款
购买的移动电话, 收回资金2.4万元。完善有关电话费管理制度,规定住宅电话费一
律自理,办公室电话费定额承包,对确有工作需要的岗位移动手机话费实行定额报销,
年节约话费3万余元。
1999年,制定并落实《东营电业局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督监察审
计办法》,对工程资金使用、设备、施工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监督,
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对查实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要求对外经济业务中必须
签订《廉政共建协议书》,避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避免经济损失56万元。对多种经
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进行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同时,
进一步规范经营单位内部管理,特别是人、财、物的管理,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
监督约束措施。加大“五清查”工作的力度,其中清理“小金库”一项查处违纪资金
28万元。 采取体制改革、压缩开支、限额承包等措施,减少非生产性用车40%。对农
村电费电价进行监督监察,实行领导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把农村电价管理作为党风廉
政建设一项指标。
2000年,东营电业局狠抓城网、农网建设改造工程中的监督监察审计,审减和避
免经济损失520万元, 保证了工程的优质、高效竣工。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对住宅电脑
配备、移动电话、领导干部住房、公务用车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治
理“嫌疑腐败”工作,重点抓了“小金库”清理整顿,共纠正违纪金额19.2万元,
从源头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2001年,加强城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执法监察,开展招投标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
活动,深入实施“彩虹工程”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优质服务、电力市场整顿、
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的监督检查。
2002年,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要求,开展了城农网建设工程监督监察审计工作,
审减金额45.8万元;开展大修更改工程项目管理、职工住宅楼招投标、多产企业财务
状况的专项监察,提出监察建议12项,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